回去的路上,張小紅不停地唉聲嘆氣:“地沒了,這日子以后咋過啊。”
“娘,咱們養**,到時候養了雞可以去縣城里賣雞蛋,而且我們可以抓魚吃,我長大了就跟著馬武叔學抓魚,所以不用怕,我們沒事的。”
王重想過了,以自己獸醫的知識,養些雞鴨綽綽有余,平時再抓點魚弄點野味,只要熬過了這段困難日子就行。
“嗯,只能這樣了。”
看到王重這么懂事,張小紅心中燃起了一絲希望。
幸好,王大勇死的時候留下了三兩銀子,第二天一大早,張小紅帶著王重去縣城里去買雞苗。
王重身為獸醫,手一摸一觀,雞苗哪個健康哪個瘦弱哪個是母雞,都能看得出,隨后,張小紅在王重的建議下,買了十二只雞苗。
剩下一兩銀子她買了一點米。
不過王重沒有第一時間回去,而是借著說逛逛街的借口,拉著張小紅來到了縣衙門口。
在這門口貼著一部分通緝犯的圖像,通緝犯‘大光頭’的頭像,赫然就貼在上面,上面寫著,凡告知通緝犯位置者,賞銀兩百兩。
上一世,張老本那家伙來到官府告密,就得到了兩百兩賞銀,之后更是不知道通過什么手段,謀得了卓福的家產,連賣身契都被他搞到手。
要想做這些事,可不是一朝一夕就做好的,這張老本一定是謀劃了不少時日。
等我穩定下來,提前一步告密,爭取把張老本也弄進去,現在自己年齡太小,就算去告密,恐怕官府都不會搭理我,反而消息傳出去,有可能招來殺身之禍。
而且和母親說,母親恐怕也不會相信。
還是再等兩年吧。
一念至此,王重拉著張小紅道:“娘,我們走吧。”
回到家,張小紅收拾起來,先是在房子后面的草地里用籬笆圈了一個場地用來養雞。
養雞看起來容易,其實也很麻煩。
張小紅雖然不懂,但王重懂啊,尤其是這荒郊野外,只要保證雞不被咬死,他們幾乎不用管喂雞,因此對他來說很簡單。
連續幾天,一到傍晚王重就趕著一群雞進屋,這是讓雞認家,以后等雞大了,就不用趕了,一到晚上雞自己回家。
家里因為養雞了,味道雖然難聞一點,但至少能保證雞不被黃鼠狼給叼走。
兩年的時間過去了。
這兩年來,一窩的雞在王重的照看下茁壯成長,一個個都成了大母雞,幾乎每個天天都能下一個蛋,把張小紅樂得合不攏嘴。
之后為了多來點生活來源,年僅五歲的他,開始幫著馬武叔一起下河撈魚,他雖然干不了重活,但是幫忙弄網還是可以的。
馬武叔越看王重這小子越是滿意,才多大的小孩啊,別人家小孩這時候天天玩泥巴,王小魚已經開始養雞兒,摸魚了,眼瞅著這母子倆日子越過越好。
不過王重并不滿意,現在他們生活只是溫飽,要想過上好日子,得有三樣。
有房,有錢,有老婆!
他們這個家,還是太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