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斯頓感覺很爽。
前所未有的爽!
血月衛隊,高高在上!
那些家伙一向看不起人,誰都不敢惹。尤其是血月隊長,地位更高,就連“荒盜之王”西蒙斯,都不敢對他們不敬。
不然的話,以后別想進“贖罪港”了!
但現在,一切都變了。
他,林斯頓,一名普普通通的刺客,喝下了“惡魔之血”,不管力量、速度還是體質,都大幅度增長。
他有信心:
當年把自己抓起來的“白龍近衛”,也絕不是自己的對手!
3個血月隊長,7個血月衛兵,就那樣被自己殺死了。
他從不嗜血。
但昨天晚上每殺死一個血月衛兵,他都感覺到難以形容的舒爽,比爽過了還要爽!
這種奇妙的興奮,是在酒吧大胸脯女招待身上,也找不到的,前所未有。
他剛開始還有些恐懼,因為自己變得嗜殺,管不住那種對于殺戮的渴望,似乎不像人類了,更像惡魔。
但現在,他已經習慣了,并且愛上了這種感覺。
女人?
哪有殺人爽快!
昨天累了一夜,睡了快一天,他現在精神飽滿。
幾個偷竊武器鎧甲的小老鼠?
有什么好怕的?
地下城下水道很臟,骯臟刺鼻的氣體灌入口鼻,但他沒有絲毫不適。
“惡魔之血”,讓他擁有了惡魔的力量,也擁有了惡魔的喜好:
惡魔并不排斥骯臟和污穢,他也不排斥。
地下城有很多變異的毒蛇、老鼠和蜘蛛,對普通人來說很恐怖,但自己更恐怖。
身上的惡魔氣息,讓大多數變異動物都不敢靠近,因為他比變異動物更可怕。
惡魔本身,就是更深層次的恐懼。
他看到了一只目露兇光的大老鼠,于是隨手干掉,然后繼續向前。
他最擅長逃跑,也擅長追蹤。
很快他就意識到:
距離那群盜竊武器裝備的小老鼠,不遠了。
于是,他進入了潛行狀態。
五分鐘后,他遠遠看到了火光,微微一愣:
火光中,是十來個人,居然是自己之前盯上的那伙人!
“小肥羊……”
林斯頓的嘴角露出一抹殘忍的笑意:“是你們么?那就好辦了。你們的實力……我早就摸透了!”
他開始靠近,準備刺殺。
一名法師,一名劍士,一名弓箭手,一名戰士,還有幾個全副武裝、但一看就很好對付的新嫩。
這種情況下,應該先對付誰?
任何一名冒險者,都能給出標準答案:
當然是法師!
先消滅對方的施法者和治療者,然后對付遠程職業者,再對付近戰職業者,最后對付防御者,這是寫在《冒險者手冊》上的箴言。
連冒險王都不會質疑的箴言。
林斯頓是資深冒險者,自然明白這一點。
于是,他很容易潛行到了法師的身后,臉上露出殘忍的笑意,揚起了手。
手上是+2的暗影之刃,是他身上最值錢的裝備,花了他兩年的積蓄。
暗影之刃上涂抹著慘綠色的毒藥,是致命毒藥和致幻毒藥,前者是某種劇毒蝸牛的提取液,后者是煉金師的杰作,物美價不廉。
死在這把匕首和毒藥上的人,已經超過了70,包括那些“血月衛隊”的成員。
現在,又要多十來個了!
匕首,劃過殘影,直指小法師。
林斯頓已經想到了接下來的場面:
他會殺死這個小法師,然后反手干掉就在旁邊的兩個精靈,再然后“影襲”、“刺骨”,干掉劍士。
接下來,就可以調戲那幾個全副武裝的新嫩了!
笑容,在林斯頓的臉上綻放。
然后凝結。
一道金光中,一個人類士兵忽然出現,高高跳起,擋在了法師的身后。
匕首,刺入了人類士兵的胸口,然后被人類士兵雙手死死按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