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一構想也并非完全都是好處,一旦官府組織屯墾,勢必會對原本的耕織環境造成一定沖擊。谷賤則傷農,長此以往,也會累積成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動搖一部分本來穩定的社會基礎。
經過一番磋商后,李元素等人再作提議,除了要給這一個應急性的官屯施加一個明確期限之外,還要給予原本的自耕農一定的補償與安撫。
對此李潼也深表贊同,并將這一補償政策細化為經濟與文化兩方面,具體到行臺政令方面,那就是贈給民爵與發放丁權。
民爵自然不必多說,遠到秦漢、近到唐家創業以來,甚至武周代唐時期,都賜出眾多民爵。近世以來,民爵本身只是一個榮譽稱謂,并不包含物質獎賞。
行臺如今這財政狀況,當然也做不到普惠普贈,但可以給民爵施加一個特權,那就是不再以租庸調作為征稅形式,改以兩稅法進行征收。
朝廷此前所奉行的租庸調制,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礎上,最理想的狀態便是耕者有其田、有丁則有庸、有戶則有調。
即便不考慮關內均田制的破壞現狀,租庸調制首先就限制了民戶們的生產模式,規定了所生產的物資種類,讓民眾們在交付租庸調之后,耕織所出僅僅滿足自身需要而已,除此之外很難再進行其他的經濟活動。
兩稅直接征錢,不再規定物貨種類,小戶之家的經濟需求就被釋放出來,可以按照自身的經濟需要參與不同的經濟活動。特別是對長安這種地少人多的窄鄉而言,無疑是民力的一大解放。
關內諸州民爵普授,原本有田者生產活動可以不受限制,土地上可以種植其他收益更高的經濟作物。而官屯本身又能確保關內的糧食生產維持在一個安全線上,彼此間達到一個互補而非競爭。
至于丁權,主要就是教育權與宅地權,鄉社普設小學,民戶中男以下都可免費入學,以《千字文》《孝經》《永徽律》為教授內容。中男以上、成丁之后,官府授給一畝宅地并免三年力役之征,三年以內若是添丁,加免兩年。
丁權無干新戶、舊戶,只要于所在州縣課役滿五年,便自動獲得。
行臺此前便多有惠民勸耕并鼓勵生育的令式實施,如今則是在此前的基礎上做一個總結。特別是兩稅的初步實施,讓行臺政治進入一個新的維度中,至于具體是好是壞,仍待事實檢驗,在見到具體成效之前,不會進行進一步、大范圍的推廣。
李元素等人本以為行臺來年用事中心仍在軍事方面,可是在經過一系列民政討論后,才發現來年民政方面同樣任務繁重,更勝往年,一時間也不知是該喜悅還是該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