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而言之,制度是公心與私欲的博弈,對秩序的守護和利己主義的抗衡與妥協。
三省六部之所偉大,在于這一套制度有著極為完善的權力分配系統,同時又保證了制衡與博弈的程序空間,組織內部環環相扣,各自發揮又互相鉗制,并不存在某一環節的獨大與霸權。
從這一點而言,華夏先民在制度的探索中真的是有一種早熟的智慧。
但制度也有一個問題,它并不是一個獨立的事物,是由人創造出來,約束人的行為且由人所執行的準則。且不同的制度一旦執行起來,便會無可避免的產生制度成本。
三省六部制度完善且周詳,這是它的優點,同樣也是它的缺點。
其內部環環相扣的結構想要完全發揮作用,就要確保每一個組成部分都能充分發揮其效能,而彼此間的制衡過于細致,由此產生出來的摩擦與掣肘將會是一個驚人的數量。
這些制度成本所產生的內耗,有時候甚至遠遠超過制度運行所帶來的收益與回報。
像后世某一政權制度頗多擁躉信徒,方方面面論證其優越性,唯獨不言這套制度所產生的成本消耗是需要全球供血。若沒有足夠的補血能力,自己都要玩崩,更不要說圈養爪牙喉舌。
所以大唐的三省六部制度雖然完善,但真正的執行時期卻并不長久。
尤其是在中古時代的背景下,過于完善的制度建設本身就是一種自我限制,并不能適應國力增長與擴張所帶來的新的變量,對于志向雄大又有足夠執行力的帝王而言,是很難忍受繁瑣的程序過程。
因此早在貞觀時期開始,作為最高決策層面的三省便發生了改變。
到了開元年間,張說奏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并不是將簡單的中書、門下兩省合兵,而是中書門下這個機構直接凌駕三省之上,三省職權合歸于一。
李潼并不是一個坐享其成的太平君王,而是臨危受命的大唐皇帝,他對三省職權的凌越程度就更高,甚至就連政事堂都淪為附庸,不再是朝廷行政最高的決策機構,宰相們少有相坐論道,更多的是拜受制令、加以執行,對于圣人的制約幾乎沒有。
這樣的政治生態也不是他要刻意營造,而是他本來就是從行臺霸府基礎之上組建中樞朝廷。
在當時風雨飄搖、諸多動蕩的大唐國情之下,再去追求程序上的正當性無疑舍本逐末,托制興霸、一言獨裁才是讓家國快速走出泥沼的最有效方式。
當然,前提是他能成功帶領大唐中興,如果玩脫了,未來的他也將會是一個宗室藩王弄權用威、禍亂家國的典型。
李潼雖然是一個霸權皇帝,但并不意味著他不需要制度維持。
一則人的精力畢竟有限,就算他勤政不怠、事必躬親,每天又能處理多少政務?二則他的模式具有一個不可復制的特殊性,大唐政權總需要一個平穩的維持與過度,便需要制度的約束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