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公爺的話讓一眾朝臣若有所思,不得不說他的這份諫言是極為切合目前時弊的。
新科進士們的確是飽讀詩書、滿肚子學問,但這不代表他們有行政能力啊!
否則國朝也不至于需要讓他們進入六科、翰林院這類機構,一方面觀政、一方面監督朝臣。
這原本設置是好的,可無奈歪嘴和尚把經念偏了。
所以現在弘治皇帝直接就沒有考慮過,將這些個新科進士們補充到六科、翰林院中去。
好容易這批新科進士們算是有點兒經驗了,接災民、對陣韃靼。
若是把他們丟翰林院、六科中去,這不是把好人才給閑置了么?!
“至于此次事物,臣覺著可順勢先將刑部改制一番以適應國朝之變。”
三大學士聽得此言不由得互相的看了一眼,看來癡虎兒這根本就不是臨時所想。
這臭小子估計是早已胸有丘壑,是以方能在這御書房里侃侃而談。
“改制?!如何改之?!”
其實弘治皇帝、三大學士和刑部的白昂自己,也都一直覺著刑部的設置有些問題。
但是哪里有問題,他們自己又說不上來。
只是行政起來總感覺有不少遲滯,很多時候事倍功半還遭人詬病。
“制律者與執律者一并而行,此豈不是自做刑律又當判官么?!”
這話確實說的讓白昂不由得臉紅,刑部確實很大程度上承擔了審判之責。
一般來說只有國朝要案或者“大辟”,即重大案件或者死刑督察院、大理寺才會介入一并審理或復審。
這就是明清時期的“三司法”制,算是較之前朝比較進步的地方。
“刑部職需一拆為三:一則為‘帝國刑令司律部’,徹底、完全的厘定、修正帝國律法!”
“經六部內閣及陛下審閱朱批,后頒布并監督其行。下轄十三司,分治各行省司律督促。”
唔……這個倒是個好法子,《大明會典》是弘治十年才開始修訂的現在都還沒搞完。
畢竟之前負責的首輔徐溥,已經徹底的跟世界Sayinggoodbye了。
當時另一位負責人劉健,這忙的腳不沾地的確是也沒法進行系統纂修。
那么成立一個“司律部”專門負責系統纂修律令,卻也是應當的。
“二則設‘帝國督捕緝事部’,專事接案偵緝、探查、抓捕、審訊……等職。下轄十三行省分司。”
此事亦是可行,尤其是白昂若有所思。
很多時候刑部緝拿很麻煩,否則也不至于如此多的江洋大盜背負海捕文書居然隱匿于士紳豪強家中。
而各級官員、刑部對此完全一無所知,這按照道理來說是刑部極大的失職啊!
“三則罪案審理、判決則歸于大理寺。”
卻見張小公爺撇了撇嘴,眨巴著自己的那雙丹鳳桃花嘆氣道:“大理寺設置本是好的,但怎可之置于京師?!”
“依臣之見,大理寺當分置十三司于各行省。大辟、十年以上流徒者當報于京師大理寺復審……”
“其余則可由個司大理寺分司判決,若苦主不服則可依級上訴。最高終審至帝國大理寺總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