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爺……”
幾個老親兵有些莫名其妙,但黎廷彥卻揮退了他們。
“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黎廷彥低著頭,心下嘆氣:“少年不識書中意,如今方知……寥寥數筆,道盡各種苦楚啊!”
安南降卒、降將們被分開了,降將們默默的開拔往滇南去。
降卒們則是匯集在同鄉的大旗下,由散開的國防軍各伍、哨隨同回鄉。
同時聞風而動的,還有那些已經撲買下了抄家權的各家貨殖會。
張小公爺甚至都沒有親自動彈,只是讓小周管家通知他們一聲。
這些個貨殖會的狼崽子早就熬不住了,嗷嗷叫著帶著各自的家丁護院踏上了抄家之途。
升龍城這邊能抄的基本都抄光了,王族的很多資產還沒有能夠撲買。
準備是到時候全部抄家完畢了,才會在升龍舉辦一次大型的撲買盛會。
于是,這會兒他們全都撲出去了!
都琢磨著趕緊把這些丫的家產全給抄了,回頭好在升龍撲買多出錢啊!
前次開會的時候,這些個貨殖會的主事們有些蛋疼。
為啥?!因為帶來的錢不夠啊!
他們這次出來,最多的也就帶了三千多金幣。
原本覺著應該差不多了,可誰知道滇南那邊一票就鬧的差不多了。
東西運回去、出手,再集中換成大額的金幣送來還得要時間。
這就造成了一個問題,他們手上的資金不多了。
還好小公爺允許他們用各自貨殖會的鈐印、手印,給簽條子。
照著撲買下來簽契約就是了,掛的是貨殖會的公帳。
東西可以直接拉走,回頭貨殖會那邊再根據契約結帳。
西方人總說什么契約精神,其實契約這玩意兒華夏宋明時代也是盛行的。
甚至還衍生出了帶有華夏特色的契約方式。
比如如果是不動產,譬如“田、山、墳、宅、鋪……”等等這些。
要出手的話,是要先問同宗親鄰。
同宗親鄰若是沒有人接手,才是對外發售。
這是為了保證這些產業盡量的留在自己人手里,維護同宗親鄰的集體利益。
而且若是價錢談好了,便得到官府繳納“契稅”讓官府“過割”。
相當于是獲得了官方的公正,這契約可就悔不得了。
此外為了保護佃農的利益,還有“佃隨田走”的規矩。
就是這田你買了,但這佃戶可不能趕人家走、不能說漲租就漲租。
甚至包括了屋宅、鋪子亦都如此,講究一個“買賣不破租賃”。
發展到張小公爺這會兒的時候,不僅出現了交割買賣還囊括了典當、租賃、活物雇用……等等方式。
驢、馬、牛……等牲口,皆可有租用契文。
是以張小公爺如此做,他們也覺著能接受。
“西涯公,您怎么突然跑過來了?!”
看著面前的這老家伙,張小公爺頗有些哭笑不得。
老家伙當年就是詼諧愛給人起外號、仗著才學太跳脫,所以不被當朝大佬看重。
沒成想,臨老了還是這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