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九月,宋遼雙方的立場,迅速接近。只剩下些細枝末節的東西了。
分歧主要集中在了盟書之中,大宋與大遼各自的稱呼。
遼國方面堅決要求用中國大遼皇帝、中國大宋皇帝的稱謂,并要求大宋方面準許大遼國的大臣,前往泰山獻祭。
并表示,這是遼國的最終立場,決不能有一個字的更改。
大宋方面,自然堅決不同意。
認為遼國耶律氏,本來是契丹人出身,怎么能稱中國呢?又怎么可以和中國天子一樣,獻祭泰山?
遼國方面反駁說,從前后唐的李存瑁是沙陀人,但他也是中國天子。
現在,大遼天子尊孔崇文,修禮明法,文物彬彬,怎么就不能當中國天子了?
難道中國天子還需要講血統?
孔子不是說過了嗎?
夷狄入中國則中國之!
大宋自然就詭辯了起來,富弼告訴耶律宗真,李存瑁能做中國天子,那是因為他是受了大唐冊封的節度使,而且一直忠心大唐,朱溫滅亡大唐后才建立國家。
遼國沒有大唐的冊封,自然不能有什么繼承中國法度的說法。
對于這個說法,遼國君臣自然嗤之以鼻。
他們只說出了一個人的名字,就讓富弼啞口無言——石敬瑭。
那位后晉的開國之主,是靠著遼太宗耶律德光才能奪取政權的。
富弼回報汴京,訴說了遼國君臣的堅持。
于是,趙禎只能召開御前會議,討論這個事情。
可惜,一連開了好幾次會議,君臣都不能拿出辦法來,只好讓富弼自己臨機決定。富弼能有什么辦法呢?
面對遼國君臣的日夜緊逼,以及威嚇恫恐。
他也只能無奈背鍋于,同意了遼國人的要求,只是頂回了遼國可以派人前往泰山獻祭的條件。
由之,到九月乙未(十三),宋遼雙方達成了正式的盟約。
盟約內容,在去掉那些修辭與有關各自立場的解釋外,主要內容就四條。
第一,大宋、大遼約為兄弟,其中,大宋為兄,大遼為弟,大宋依舊按照澶淵之盟的約定,每年給大遼天子弟弟白銀十萬兩,絲絹二十萬匹作為零花錢。
第二,大宋、大遼,皆可以使用中國的稱謂,也都同意雙方各自對有關歷史,存在一些不同見解,但兩國決定,拋棄前嫌,一致向前看。
所以,大宋不公開反對大遼對外使用中國天子的名義,但遼國不能也可以干涉大宋內部對遼國的表述。
第三:大宋天子認為,大遼皇帝弟弟有關的高句麗、渤海等事務采取的行動都是合理和必要的。將下令修改國史,改變過去對大遼圣宗皇帝東征的一些錯誤表述,并且可以按照大遼的意見,進行修改。
第四,大遼每年可以將總價值不少于二十萬貫的牛羊牲畜以及皮毛制品,賣給大宋,大宋則必須用等值的絲綢、茶葉以及其他商品交易。
當然,私底下,還有幾條秘密條款。
主要內容是大宋必須派遣太醫到遼國,傳授有關種痘法的技術與知識,并且必須保證,永遠不提這個事情,也絕不能公開這個事情。
另外,則還有,大宋必須定期派人將國內遼國指定的有關文人、名士的最新著作抄錄,送到遼國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