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勁隨即走了過去,就見吳思源身邊站著一位三十多歲的男子,國字臉,帶著一副眼鏡,相貌敦厚,讓人有種親切感。
“阿勁,我來跟你介紹,這位就是陳自強。”吳思源笑著引薦道,“陳先生,這位我就不用介紹了吧。”
“陳先生,您好!”葉勁主動伸手出來,同陳自強握了握手。
“葉先生,您好!”陳自強也笑著跟他握了握手。
“來,咱們坐下說話。”吳思源笑道,“陳先生,阿勁的事我已經跟你提過了。他現在走紅之后,每天要應付很多事,所以希望找個人幫忙打理。
我知道你能力強、人脈廣,所以向阿勁推薦了你。阿勁看完你的資料后,也感覺非常的滿意。現在你們既然都到一起了,不如就好好的聊一聊吧。我還有事,就先走了。”
葉勁和陳自強都點了點頭,目送吳思源離開。
……
吳思源走后,葉勁跟陳自強互相對視著,你看我,我看你,隨后都忍不住笑了起來。
“陳先生,我感覺今天自己好像是來相親的一樣。”葉勁笑道。
陳自強也笑著點了點頭,“我也有同感。”
“葉先生,您覺得人跟人相處,最重要的一點是什么?”他隨后又問道。
“我覺得應該是【換位思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葉勁想了一下道。
“葉先生,您的人生目標是什么呢?”陳自強又笑著問道。
“我的人生目標……”葉勁又認真想了一下,隨后說道,“應該是富甲天下,美女如云吧。”
陳自強一愣,隨后笑了笑,“葉先生,您還真坦白。”
“因為我覺得藝人跟經紀人之間的關系,就應該像犯人跟代理律師一樣。”葉勁笑道,“只有坦誠,才能夠確保自己的權益。”
如果自己真的聘請陳自強當自己的經紀人,那么他不可避免要知道自己很多私隱,而且還要幫自己處理很多臟事。與其現在遮遮掩掩、文過飾非,倒不如索性大大方方,還顯得更坦蕩一些。
陳自強哈哈一笑,葉勁這個比喻還真恰當。
犯人如果要保障自己的權益,是必須要向律師坦白罪行。這樣律師才能夠提供最精準的法律服務,才能夠使犯人得到最符合自己利益的判決。否則遮遮掩掩,以為可以逃過法律制裁,但等真的瞞不住時就晚了。
同理藝人也是如此。藝人也是人,難免會犯錯。而且因為他掌握著更多的資源(名氣、財富、人脈、地位),使得TA也更容易犯錯,而且犯錯之后的影響也比較大。
這些錯事,都將交由經紀人負責打理。能擺平的擺平,不能擺平也盡可能將影響降到最低。在這時候,藝人是必須要向經紀人坦白,才能夠讓經紀人心中有譜,拿出最好的解決方案來。
比如某藝人被傳艶照外泄,其堅決否認真有其事,經紀公司自然按【造謠污蔑】發律師函警告。
結果律師函剛發完,轉過頭來,大批的照片就公布了。不僅經紀公司慘遭打臉,連藝人也因此星途黯淡。
相反如果當時坦誠確有其事,公司以【男女正常戀愛】公關,后果未必會有這么嚴重。畢竟兩人當時男未婚,女未嫁,就算戀愛曝光也沒什么。
倒霉就倒霉在第一時間矢口否認,結果貽誤良機。后來再說什么,公眾都不再買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