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應過來之后,我一個箭步地往河邊沖。
那四個在岸上的潛水員再次下水,半晌,只見河面泛上來一小片血色。
幾人合力托起一具樣子可怖的尸體。
那是一個孩子沒錯,看樣子已經死了一陣子了。
因為泡在水里,姍姍來遲的法醫無法估計出精確的死亡時間,只能按照父母看見孩子進屋睡覺到早上這段時間推算。
至于死亡原因,也是一個棘手的問題——他的右腰處有一個盆大的缺口,幾乎被撕掉了半個肚子。
里面的臟器全部都已經泡漲壞死了。
法醫無法立刻判定這屬于溺死還是物理受傷。
那驚人的傷口明顯是被什么大型動物啃食過的痕跡——
“水怪!”
江婷在我們身后尖叫著,最后來不及照料,原地昏厥過去。
這次事件很快就在地方上流傳開來。
一個房間靠河的孩子被水怪從窗口叼走,并吃掉了半邊肚子,扔在河底的一處泥溝里。
因為水流和河溝位置的關系,血色并沒有大肆蔓延上來,因此沒有及時發現。
是死者媽媽的堅持,搜查隊才把尸體找到了。
嗯,這就是案件伊始的情況,后面的發展簡直是混亂,我就一一細說吧。
就從最重要的,也就是我們警隊的調查說起——
把尸體運回局里后,迎來的是異常興師動眾的尸檢。
我不知道用這個成語合不合適,但在我印象里確實是這樣的——除了原來的幾位老師傅,還請了一個正好在省里講課的外國尸檢專家。
好多人一起研究這具孩子的尸體,整個尸檢持續了將近一天的時間。
查出最終死亡原因是溺死——這是可怕的地方,因為跡象表明,那大面積咬傷是在孩子窒息之前產生的。
換句話說,李毅人在一息尚存的時刻,遭受了慘絕人寰的撕咬。
我們暫時還不能把驗尸的結果告訴他媽媽,因為她正在醫院輸葡萄糖,怕她受不了這個打擊……
發現尸體的十六小時后,也就是案發的第三天早上,我們帶著驗尸報告去造訪了李光,死者李毅人的父親。
李光是一個瘦高的男人,職業是公交車司機。
他說話的時候下顎會發出一些撞骨頭的聲音。
經歷了這樣的噩夢后,我看他的樣子很是憔悴,前額禿得厲害,不知道是不是這次悲痛造成的。
我和當時的同事,徐慶警員,一同坐到客廳的軟海綿沙發上,與李光面對面。
一開始,我們例行公事地表示了極大的遺憾和同情,并艱難地說出了尸檢報告的真相,好像是什么難以啟齒的事情似的。
這個大男人全程都哭哭啼啼的,聽到肚子邊上的撕咬痕跡是生前造成的時候,他像是魔怔了似的,全身快速顫抖,我差點以為這是休克的前兆。
“那個嚇死人的傷口……他那時還活著?!”
“是的。”短短兩個字,我的嘴里好像填滿了蠟,說得很累。
李光一把抓住沙發沿,好讓自己的身體消停一下,“知不知道是什么東西咬的?”
是水怪!我仿佛聽到江婷在我耳邊叫囂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