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念大二的時候,爸爸和媽媽離婚。
離婚的理由很簡單,還有些狗血:男方出軌,還是出軌多年。
風波過后,爸爸就像是一只不堪的落水狗,我依然清晰地記得,那天,他在臥室里收拾行李。
是準備搬出去了,因為這棟房子算是媽媽家的婚前財產?
具體的我也不清楚。
看著爸爸佝僂著背,胡亂地把衣服往行李里塞,我感覺有點難受,但還是義無反顧地問了,關于那個困擾我許久的問題:
“03年,我和程瑤目擊陳建兵的那個晚上,你是不是跟那個女人在一起?”
“是的。”
“是的?”
回答得太快了,讓我不得不懷疑,他那是一種破罐子破摔的表現。
“我剛認識她不久。”
爸爸把行李箱合上,悵然地望著白墻:“那天晚上,我們去看了一場電影。”
就這樣,疑問解開了,卻沒有讓我如釋重負。
一點也沒有。
就像是換了一個電視頻道,那樣沒有意義的動機,與結果。
2011年9月12日,爸爸出了車禍。
我是在國外聽聞這個消息的一非洲,東非。
那時候,我已經開始冒險生涯了,所以是非洲。
別奇怪,我們說重點——
爺爺在電話里嗚咽不止,再加上老人家說話本來就不是很清楚。
直到回國,我才知道爸爸已經死了,整輛桑塔納被5噸的大貨車卷入輪底,死相極慘。
接下來就是詭異的地方了,我盡量長話短說——
爸爸的床頭柜里堆著一些文件,是爺爺收拾遺物的時候翻出來的。
像是一份合同,全英文的合同,爺爺當然看不懂,便向我求助。
我發現這是一份保密合同,信息簡陋到不能算是一份合同,更像是一份契約,那種古代的血契。
“如果泄密,將承擔極嚴重的后果”。
泄什么密?
“極嚴重的后果”到底是指……
合同的有效期是5年,03年到08年,已經過期了。
而這前后兩個日期,分別跟鼠王事件發生,和爸媽離婚的日子相吻合。
看著這些日期,我只覺得它回來了……或者說從未走遠。
……
03年,我們向警方掩瞞了一些事實。
不只是前面說過的,鼠怪在臨死前,可怖地喊出程瑤的名字……
還有一件事,讓我覺得它還沒死,甚至根本就不會死。
是這樣的,當時為了保險起見,確認它已經死透了,我斗膽用雙截棍懟了兩下,還是沒有任何的生命跡象。
如此這般,我們才相繼爬出陰井。
沒想到的是,腳跟還沒站穩,那失調而暴亂的呼喊,再次以掃蕩般的分貝沖灌上來。
“護林員?”程瑤驚惶地看著井口,“它在說……”
像是一個人的名字,發音近似“護林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