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最后的唯一分歧,是這么復雜的施工,工期進度似乎來不及。
就算眼下就立刻開工,顧鯤18個月之后就要用,也有點太趕了。
對于這個困難,雙方多次協商不下,顧鯤只好給出一個新的建議,讓對方參考:
“我愿意再投資10個億歐元,至少10億,不夠還可以家。我希望貴公司在蘭方群島現有的造船廠/修船廠基礎上,增建一座世界頂級的游艇裝修廠。
我不要求有建造船體的干船塢,只要有濕式作業的舾裝泊位就行。以后你們交付的時候,可以先把未裝修的半成品船先開到蘭方投入使用。然后再在蘭方慢慢裝修。
這10億歐元的裝修分廠投資,我只要呂森造船廠總廠15%的股權來交換——你們現在的公司估值絕對沒有50億歐元的,我增資10億歐元以上,只要15%警戒線以下的股權,還絕不干涉你們的經營決策和設計,只要相應的分紅,這應該很劃算了。
你可以出去打聽打聽,我是遲早要做頂級奢侈產業的‘門口野蠻人’的。而且在海事領域,一家頂級奢侈游艇造船廠,多出一個海神一樣傳奇的股東,這種強強聯合對于公司的宣傳形象和品牌定位難道不好嗎?你們要是非不讓我入股,我去入你們的競爭對手,可就犯不著了。”
花十幾億歐元做這事兒,財務上顧鯤其實絕對是虧本的。
他之所以這么干,也是為了宣傳的噱頭,就跟他花15~20億美元造世界第一高樓,財務上也絕對虧本是一樣的。
但最貴最大的游艇、以及造最貴最大游艇的船廠,與世界第一高樓一樣,都能有助于搶奪迪拜的定位。所以賬不能只從財務的角度來算。
顧鯤相信世界上沒有另一個投資人敢像他這么出價,魄力與威脅俱全。
呂森造船廠方面再三磋商,最后董事長埃里克.漢森回復了顧鯤一個附加條件:“如果只是財務性投資,我們可以考慮,但你永遠不能試圖把股份外賣。如果哪天你不想當股東了,只能把股份重新賣給我們,而且售價必須協定,按照今天你增資時候的出價為上限,不得漲價。
但如果未來公司虧損了、股權對應凈資產不足,我們要按照凈資產評估折減回購——當然你也可以永遠不賣,永遠不要求我們回購。”
說白了,就是不允許給顧鯤留倒賣這部分股份套現牟利的空間。
沒有一個其他財務型投資人會答應這么苛刻的條件的,因為其他人都想著升職了就拋給下家跑路。
但顧鯤沒打算跑路。
十億歐元有什么好跑的。
“成交,我們算是各取所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