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昊沒有告訴唐老三的是,這個宅子有些不安全。
他這幾天經常見到有莫名其妙的人在觀察這邊,就在他醒來的那一天,就看到墻頭上有一個人一閃而過。
此后這樣的情況他發現多次,他不明白那些人到底是干什么的,但是絕對不懷好意。
特別是唐伯虎跟自己說,一定要小心,最后是能換個住處,不是還有祖宅嗎,那搬過去不是更好嗎?
所以他才有搬離這里的心思。
他甚至想到自己唐文成之前的死亡其中就有值得推敲的地方,要不然為什么還有人窺視著自己家呢,這其中一定有自己不知道的事情。
猜不到就猜不到吧,但是無論如何都要趕緊離開這里,對自己來說這里是陌生的地方,祖宅哪里也是陌生的地方,不過相比之下那里起碼比這個要好。
畢竟在這里住了那么多年,人家早就摸透這里的情況了,如此還不如趕緊的那邊去住呢!
有錢的唐昊出去轉悠了,他通過朱保國找到了一個保人,他要賣幾個奴仆,這個人叫張三,也是一副大腹便便的樣子。
唐昊也有點奇怪是不是做生意的人都是這個樣子,肚里的油水太多了,估計扒出來能點燈,這一點絲毫不夸張。
“張掌柜,我記得朝廷律法有明文規定是不允許買賣人口的吧?”
唐昊和張三正在茶樓喝茶,兩人要先熟悉一下,然后唐昊說一下自己的要求找什么樣的人,然后張三才能有針對性的幫他去找人,要不然那豈不是兩眼一抹黑。
“小郎君您和我們不一樣,您是天上文曲星下凡,讀圣賢書我們不行,可是要說這里面的門門道道,我是專業的。”
張三笑了笑。
他們這些人就是干這一行的,能不知道大明的律法嗎,就像是犯罪分子,他們都清楚法律,
《大明律·刑律·盜賊》規定:“略人”賣為奴婢的不再是逝世罪,不分首犯、從犯,都處杖一百、流三千里;略人為妻妾子孫的,處杖一百、徒三年。如果采納收養、過房之類名義轉賣良家子女的,遵照略賣人罪處罰。如果是“和同相誘”賣良人為奴婢者,杖一百、徒三年;為妻妾子孫者杖九十、徒二年半。而且規定“被誘之人”也要減一等處罰,但十歲以下“雖和亦同略、誘法”。
所謂的略人指的是把應用暴力或詐欺手法剝奪他人自由、使之處于被奴役狀態的行為,將出賣略得人口的行為叫做“略賣人”。
買賣人口是禁止的,但是凡事都有例外,你們規定是一回事,實行又是一回事,比如他們自賣為奴婢的,你官府也沒有辦法管不是?
唐昊點點,任何時代任何地方都有灰色地帶,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卻不會輕易的打破規則嗎,畢竟他們也需要生存不是嘛!
即使朱元璋在世,律法被嚴格的執行,這些事情他也問不住,所以存在即合理。
“是我唐突了,喝茶!”
唐昊不想攙和這里面的事,也就不問這些了。
“小郎君,你是朱掌柜介紹的,那也就沒有外人了,我有話也就直說了,你需要什么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