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玄齡亦道:“關鍵在于管理和監督方面,這些制度必須事先擬定好,免得有人從中謀利。監督制度完善以后,完全可以跟常平倉、義倉合二為一,從而減輕人員的開支。”
古代為了調節糧價、儲糧備荒,以供應官需民食,于是設置了糧倉。常平源于戰國時李悝在魏國所行的平糴,即政府于豐年購進糧食儲存,以免谷賤傷農,歉年賣出所儲糧食以穩定糧價,安撫百姓。范蠡和《管子》都有類似的思想。漢武帝時,桑弘羊在上述思想上進行了發展,并創立了平準法,依仗政府掌握的大量錢帛物資,在京師對糧食進行賤收貴賣以平抑物價。宣帝元康年間連年豐收,谷價賤到一石才五錢的“農人少利”地步。在這以后,大司農中丞耿壽昌把平準法著重施于糧食收貯,在一些地區設立了糧倉,收購價格過低的糧食入官,以利百姓。這種糧倉已有常平倉之名。
到了隋朝文帝時期,置常平監于京都,同年,尚書長孫平見天下州縣多罹水旱,百姓不給,奏令民間每秋成時,按貧富為差戶出粟一石以下,儲之閭里,以備兇年賑給,名為義倉,文帝表彰并采納其建議。
在收獲季節向民戶征糧積儲,以備荒年放賑。因設在里社,由當地人管理,因而亦名社倉。后又定積儲之法,準上中下三等稅,上戶不過1石,中戶不過7斗,下戶不過4斗。自此天下州縣,始置義倉,每有饑饉,則開倉賑給。
與國家設立的以穩糧價為主要職能的常平倉不同,義倉像是一種民間行為,確保一個地區貧苦者得到適當救濟,亦能夠使所有百姓在災禍之年不至無米可吃,一般由地方官府掌管。
“義倉不行!”
楊侗搖頭道:“義倉是百姓自己的糧食,還是由百姓自己管理為好,以后每村設義倉一座,由各村村長和二名副村長負責統計管理,若是村長、副村長貪了百姓的糧食,百姓可以到縣級史官控告。而且以戶為單位納糧的制度也不合理,以后就按人頭交糧入倉,畢竟,每一家的人口不一樣,若是均分的話,對人少的家庭不公平。若是官員管理的話,難免會有不法官吏拿去倒賣,一旦補不上,又恰好遇到災年,百姓要糧沒糧,那么就會對官府失去了信任,甚至還會起來鬧事!”
義倉這個‘公積金’制度執行于開皇五年,效果很好,也得到百姓的擁護,畢竟誰也不知道會不會發生旱澇災害,有這個保障在,大家也安心。可是到了大業后期就逐漸被破壞了,東部義倉全部被挪用為遠征高句麗的軍糧,到了青州大旱之年,官府自己還不起糧,于是才發生了轟轟烈烈的大動亂。而且還有很多地方的義倉被亂匪搶光、官員倒賣!
所以,楊侗覺得義倉還是由百姓自己管理為好,官府只有對村長和副村長的監督權,以及發放時的監督權,而無實際的使用和管理權。
房玄齡沉吟一下,道:“殿下所慮極是,百姓吃了一回大虧,對義倉深有疑慮,如今讓他們自己管理的話,自然是應都云集,能夠在災年到來之時,應付一段日子。”
楊侗見大家沒有異義,便說道:“吏部下發命令,讓各縣組織各村村長把義倉興建起來,并把百姓糧食百姓管的制度傳達到位。今年秋收收糧入庫。欠收之年一人一斗,豐年一人二斗。”
說到這里,楊侗起來伸個懶腰,道:“都熬了一宿,大家先回去休息吧。兩月后的科考文件由學部下達;義倉之事交給吏部和民部負責,至于官辦店鋪就交給商部操作,這都是利國利民的政策,一定要在最短的時間內施行起來。”
“喏!”眾人起身,稍稍活動了下僵硬的身子,這才紛紛散去。但是大家個個都是工作狂人,離開朝陽殿以后,都鉆進了官邸,隨意的擦了把臉,用了午餐以后,立即召集下屬官員,緊急的擬定方案,分派任務,讓偵騎向各地下達各項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