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自己也要開出這種價錢?
林晚晴想了一下,覺得自己還沒有傻到這種地步。
“我趕時間就不多廢話了。”余樂將碗筷放下道:“我知道你名下有一間文化公司,走的是類似演藝圈的路線,你是想要拿這兩首歌的版權給旗下的藝人翻唱是吧?”
林晚晴聞言,如同小雞啄米一樣地點頭,可仔細一想,不對哎,余樂怎么就猜出了自己的想法?
然而余樂沒有給她更多思考的機會,而是站起來笑著道:“歌,我是不可能給你的。”
林晚晴:......
“你玩我是吧?”林晚晴幽幽地看著余樂,
“別瞎說啊,我沒玩過你。”
林晚晴:????
這是人話?
余樂笑了一下道:“歌我是不可能給你的,但人我可以給你。”
林晚晴怔了一下下意識地道:“你本來就是我的人啊。”
余樂:......
這他么也能占自己便宜?
“沒跟你開玩笑,我意思是我人跟你合作。”余樂直接了當地道:“歌我來唱,你負責幫我出唱片宣傳之類的,收益四六開,我六你四。”
“啊?”林晚晴回過神來,上下打量著余樂道:“你是想當歌手?”
余樂搖了搖頭手指笑道:“或許吧。”
他需要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如果自己發行一個專輯的話估計能夠因此提升很多知名度的同時可以為接下來他要做的其他事情鋪墊,不管是電競冠軍還是歌手,這都不過是自己的一個小小起點,而他的需求就只有一個,那就是知名度。
林晚晴黑著臉道:“別鬧,你還欠我一個世界冠軍。”
“不能唱rap的鋼琴手不是一個好的電競冠軍。”余樂笑瞇瞇地道:“你慢慢考慮吧,我要出門去場館拍宣傳片了。”
“不管怎么樣,你這次的條件不現實。”林晚晴搖了搖頭道:“如果你要轉型歌手的話,也不是不可以,你的唱功再加上你一旦衛冕世界冠軍之后的熱度完全可以做到這一點,但收益方面的話我沒辦法答應這個比例。”
開什么玩笑放眼整個娛樂圈,除了一些早已成大腕的明星或者歌手自己建立工作室和公司之外,普通的新人哪有這個資格去跟公司叫板談條件?再說了這個六四分成也是離譜,對于大部分剛入行的歌手而言,所得收益有一成就算不錯了。
就好像打職業的電競選手一樣,剛加入賽場沒有打出成績還想要跟老板要幾百萬的合同?那不存在的。
聞言余樂并不介意而是笑著道:“你有24小時的考慮時間,過期不候。”
林晚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