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見少爺詢問‘丟了只雞能不能擊鼓鳴冤’,圖圖貌似有些驚訝于少爺的無知,隨后便是一臉篤定的回道:“能啊,少爺。據說太祖在位時就有百姓丟了只雞,還去敲了登聞鼓呢,鬧得汴京雞飛狗跳。”
“登聞鼓?瞎說!豈不是要太祖親自審案了?”
“就是太祖親自審的案呀。”圖圖竟然捂著嘴,隱隱偷笑的樣子,“所以說嘛,連太祖都審偷雞賊了,少爺您肯定也不能不理啊。對吧?”
“好吧。”張子頌無語了。
太祖皇帝親自審案?多大點事兒啊。
畢竟張子頌雖不下廚,但他對一只雞的價值,大致還是清楚的。按大宋的物價,就算京城還要貴一點,頂多也就一二百文錢。如果再換算成前世的價格,大概也就五六十塊錢,遠比另一種‘雞’便宜多了。
記得當年,張子頌曾丟過一只iphone,他便也去報了案。
然后……,就沒有然后了。
捕頭們都很忙,哪有時間理會這種小事,做個筆錄詢問幾句,也就不了了之了。相比起來,張子頌竟突然覺得,大宋朝似乎也不錯嘛。至少丟了一只雞都可以直接找縣長。前世別說找縣長了,村長都不理你。
隨后,張子頌便驚堂木再次一拍,裝模作樣怒目相向的樣子,“原告張三,你說李四偷了你家的雞,可有證據?”
“有,有啊。”李四顯然沒把張子頌的‘威嚴’放在眼里,當即便是眉飛色舞、指手畫腳的講了起來,“雞是昨夜丟的,今日一早我就看見,李四家門口有一堆雞毛以和吃剩下的骨頭。他家窮得鍋都揭不開了,哪還有錢去買雞……!”
“胡說。”李四當即反駁,“我打獵不行啊。”
“打獵?哼!”張三卻是一臉嗤笑,“咱陳留縣里連山都沒有,你去哪里打獵?去我家的雞圈打獵嗎?我家還有兩只羊呢,要不要一起獵了!”
“誰說打獵就一定要去山里?”李四明顯理虧了,豈知卻是面不改色,“汴河、蔡河、金水河,再遠一點的黃河,老子哪里不能打獵啊?”
“呵,你倒挺會選地方。”張三則是一臉嘲笑,“你家野雞長河里呀?”
“我家野雞就長河里了,怎么樣?還會飛呢!”
“那你咋不去瓊林苑打獵?說不定還有野雞飛進御花園了呢!”張三一臉憤憤,“當著縣太老爺的面,撒謊也不知道合理一點。”
“誰撒謊了!”李四兀自嘴強,“我就是在汴河里獵的野雞。”
隨后兩人便是雞一嘴鴨一句的吵了起來,儼然忘記了身前正坐著縣大老爺。就連圖圖都有些看不過眼了,“少爺,這李四很明顯是個偷雞賊嘛,丫的就是嘴硬。要不直接用刑得了,看他還敢不招!”
“用刑?不行不行!”張子頌卻連連擺手,想起了初到汴京那日,先生可是愛民如子啊,“偷只雞而已,犯不著用刑。”
“要不,直接判那李四有罪?”圖圖有些不耐煩了。
“那更不行了!判刑可是要講證據的。”張子頌卻依然拒絕,“你有證據?”
“沒有。”圖圖搖頭。
“我也沒有。”張子頌攤了攤手,“怎么辦?”
“呃……”圖圖一陣沉默,顯然也是有些為難。直到好一陣子后,貌似恍然大悟一般突然扯住了張子頌的衣袖,“少爺,洛洛肯定有證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