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我也沒有別的要求,只想通過你買五套單兵用的弓弩。”
在相同的時間內,弓箭能發射四支,但弓弩卻只能發射一支。
單兵弓弩操作起來雖然比較耗時間,但好處卻很多。
第一,射程很長,二百米內殺傷力極大。
反觀騎射的角弓,有效射程只有50米。
步兵用的步弓,有效射程只有70米。
第二,在射擊的時候,弓手必須用力讓弓箭保持拉開的態勢,并設法瞄準敵人再射擊。
反觀弓弩,因為事先上好弦了,因而只需簡單的瞄準敵人發射即可。
很明顯,和弓箭相比,弓弩是很不錯的狙殺工具。
第三,弩兵很好訓練,基本上是個人就能操作。
簡單培訓一下,普通人的戰斗力就會增加好多。
在戰斗的時候,射術一般的弩兵,完全可以給射術精良的弩兵做裝填手,從而增加打擊效果。
反觀弓兵,訓練難度卻很大。
尤其是能騎射的弓兵,沒個幾年的功夫,根本就練不出來。
事實上,就算是訓練一個步弓兵的成本,也相當于四個弩兵。
重點在于,弓手的補充難度很大。
損失一個弓手,花好幾年的功夫,才能補充一個。
弓弩雖然好處很多,但缺點也很明顯。
很簡單,就是造價高昂。
不過,在馮天看來,盡可能的多使用弓弩,就算是多花很多錢,但卻非常值得去做。
聞弦歌而知雅意。
笑瞇瞇地看著馮天,齊振興的目光閃爍了一下。
“恩公,你的意思是,你還有不少同伙?”
招募部下,馮天早已經有了計劃。
雖然現在還是光桿司令,但馮天卻不愿意給齊振興科普太多。
再說了,給他留下自己兵強馬壯的印象,能進一步加深雙方之間的合作。
因此,迎著齊振興的疑問眼神,馮天重重的點點頭。
“是的,我確實有一些同伙。
你放心好了,這以后,我們要是再能殺死蠻族騎兵,并能砍掉腦袋的話,我還是會找你的。
到時候,還得麻煩叔叔給辦理交接哇!”
其實,關于這兩顆蠻族腦袋的問題,齊振興早就想好了處理辦法。
上交給郡尉,就用自己在臨胡縣,帶著部下獵殺蠻族騎兵的名義。
不就是玩點春秋筆法嗎?
這都不是事!
齊振興雖然是個武官,但卻不是不懂這種操作。
這么一來,既能給上級交差,還能安撫縣里的老百姓。
好處這么多,何樂而不為?
齊振興知道,繳獲蠻族騎兵的腦袋,難度不是一般的大。
大炎王朝雖然日暮西山了,但在北蠻各部落看來,還是一塊肥肉。
仗著騎兵多、機動性強、來去無蹤等優勢,北蠻頻頻進關燒殺搶掠。
面對著北蠻各部的騷擾,大炎王朝真的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派去追剿的兵少了,說句難聽的,相當于給他們送人頭。
派的兵馬多了,不說能不能找到這些可惡的蠻族騎兵,光是后勤運輸問題,就足以讓朝廷非常頭疼。
戰線一旦拉長到一千里,半路上民工、車夫、押運部隊的糧草消耗,就絕對不低于作戰部隊的消耗。
沒有千日防賊,只有千日做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