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平直接將甘浩騰銬上,隨后離開他家,將他扭送到了看守所,爾后又與荀牧和祁淵一塊,去了太華集團余橋分公司。
然而他們他們根本沒見到魏川華的舅舅,只碰見了律師。
蘇平兩人無聲商量片刻,決定與律師約談約談,時間在傍晚六點。
爾后便帶著一臉懵逼的祁淵回到車上。
“蘇隊,”祁淵有些納悶:“我不是很理解,他律師怎么有權將我們給攔下呢?按理說,咱們國家的律師權限有限,無法……”
“如果我們手中有切實證據,自然誰都攔不住。”蘇平打斷他,直接說:“傳喚證在手,誰來都沒用,除非被傳喚人行政級別比老荀高,否則就是馬爸爸都能留二十四小時——當然,能是一回事,有沒有必要是另一回事。”
祁淵皺眉:“我們有魏川華的指證……”
“那不叫指證。”荀牧搖搖頭,說:“關于他中毒的事兒,只能算猜測,何況現在證明給他投毒的保姆,是受安和集團老董甘浩騰的指使,而非是他的舅舅。
至于說他舅舅知情的事兒……憑此倒是至少夠以涉嫌包庇罪為由把他舅舅傳喚回支隊了,但問題是,這么做并沒有意義。”
“為什么?”
“道理很簡單,如何證明此人知情呢?”蘇平接話:“憑魏川華的指證?這類主觀證詞,做不得定罪證據,頂多只能做客觀證物的補充罷了。
可聽魏川華的證詞,包括錄音和執法記錄儀,你仔細過一遍,根本找不到任何能客觀證明魏川華知情的證據,加上他完全沒有直接參與到這次案件中,甚至尚未開始收購安和集團的股票……
他根本什么都沒做,僅僅只是知情,爾后等機會罷了。這種情況下想證明他知情,太難,幾乎不可能。”
“錄音呢?”
“如果有錄音,魏川華早就提供了。”荀牧搖頭:“何況錄音因為證明力相對有限,是以如果僅有錄音的情況下多數都屬于孤證,而孤證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不足以作為定罪證據。”
祁淵握拳:“這么說來,難道沒辦法證明他犯罪了么?”
“就目前來看,是的。”蘇平嘆了口氣,說:“除非他腦袋抽了自首,亦或者能取得其他客觀證據。
可客觀證據很可能不存在,本身他就沒開始行動,似乎真的僅僅只是知情而已,所以就是從邏輯上判定他知情都很難做到。
至于自首……他和其他人不一樣,其他人權衡之下,還可能選擇干脆自首并招供,但他呢?完全沒有證據,也沒有任何壓力,自首?不存在的。
當然,要單純只想出口惡氣,拘傳他二十四小時,可以啊,但隨之而來咱們恐怕就得面臨巨大的輿論壓力乃至上邊領導施加給咱們的壓力,毫無意義先不說,時值非常時期,也不容許咱們這么任性。”
祁淵抿抿嘴:“那為什么還要見他的律師。”
荀牧輕聲回答:“只要還有希望,總得試一試。但你得做好心理準備,咱們很可能,一無所獲。
如他這樣的人,本身就是頭老狐貍,又加上能量龐大,有的是專業人才為了錢幫他收尾,這種情況下,他身上是否背負著犯罪案件,背負了多少樁,誰也說不清楚。”
祁淵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