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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十二,清晨,遠州城……
三月的天氣春意盎然,初陽映射在趕集的行人臉上,格外的愜意舒坦,將冬季帶來的寒意那股盡數驅散。
“哐哐哐~”
熙攘的街道上,忽然傳來一陣銅鑼震響,將行人的目光吸引力過去。
卻見一隊總督府的官差,手持捎棍,向街市口一面巨大的告示墻跑去,路上行人見此,紛紛給他們讓開一條道,方便他們通行。
來到告示牌前,一名衙役拿著一把刷子蘸了些隨身攜帶的漆漿,往告示牌上這么一刷,又從另一側的背包里取出一份淡黃色的卷紙攤開貼到了牌面后,一言不發立即轉身離開,趕往下一個告示牌張貼去了。
等這些衙役離開后,行人們趕緊圍了上來,望著偌大一張告示上書寫著一行行密密麻麻的小字,不由感到好奇。
“誰識字,給我們念念上面寫的是什么?”
由于行人大多目不識丁,看不懂上面寫的什么,加上大伙已經習慣了聽人在茶樓酒肆念誦報紙,自然而然本能的想讓人讀一下了。
話音剛落,一名身穿淡色儒服的書生擠開人群,來到告示前仔細望去,隨后開始大聲讀了起來。
“總督府新法,自即日張貼告示起,所有遠東百姓,無分士庶,必須嚴格遵守總督府所頒布新法,若有違法者,必嚴懲不怠!”
念到這里,書生皺了皺眉頭,繼續讀了下去。
“由于大周現今局勢紛亂,新任總督姜澤為保護遠東百姓安危,特此頒布遠東新法案,具體如下:
一,遠東各省各府立刻停止夜市恢復宵禁,酉時初刻前,未經許可不準在街上逗留,以免宵小之輩趁隙混入城中造成治安混亂,違者一律按奸細論處。
二,遠東時報自即日起全面禁止在遠東各處傳播,不得有人刻意收藏,凡是發現者,皆處以重刑。
三,街市之上不得有婦孺獨自逗留,一經發現,將羈押交由衙門審訊,以此重振朗朗風氣。
四,自即日起,普通百姓家中不得私藏來歷不明書籍,請各戶百姓即刻自行銷毀或上繳官府備案,一月為期,過時后果自負。
五,非總督府授意學府,一律嚴禁學子就讀,官府將定期采取嚴厲措施,全面取締這些誤人子弟的學堂。
六,百姓不得在任何場所妄議政事,一經發現,送交衙門定罪。
七,不得擅離戶籍所在區域,若要遠行,請提前三個月到總督府報備,待發下通行告示候方可通行,違令者,以通敵罪論處。
八……”
書生將告示上的內容一字一句的念了下來,聽的周圍百姓是瞠目結舌,萬萬不敢相信總督府居然會頒布如此苛刻的條例。
先說夜市這一條,如今整個遠東真正實行十二時辰夜不閉市的,也只有永安和漢陵兩個地方,遠州城雖然還沒施行,但姜潯之前也已經擬下了開放夜的策案,如今夜市能至亥時時分,大大豐富了遠州城百姓的業余生活,而如今姜澤一紙令下居然要重新實施宵禁?這讓不少人難以理解。
其次,禁止報紙宣傳?這讓那些茶余飯后已經習慣在酒肆茶樓里聽取以前從未聽及新鮮事物的百姓來說,更加無法理解。
報紙,已經成為遠東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讓無數人開闊了眼界,也給各處茶樓酒肆帶去了不少生意,姜澤這么做豈不是等于要讓百姓再次回到那愚昧無知的境地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