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的小超市玩。
超市的老板是個三十多歲的男人,體格還不錯,健身愛好者。老太太就說人家老板的體格這么好這胸肌這么大,摸起來手感肯定很不錯。那老板就笑道:“你來摸一下不就知道了么?”
據楊萌分析,這超市老板當時應該也就是隨口一說,沒想到一老太太能真去摸他,結果那小老太太一聽來了精神,起身就要去摸他。你說這老板也是傻,對著流氓耍流氓這不是找懷孕的節奏?看到小老太太沖過來摸自己,他也嚇了一跳。于是趕緊一躲。
這一躲就出事了,小老太太沒有站穩,再加上這是個小超市,地上的東西還多,這小老太太直接摔了一跤。這一下摔斷了腿。警察去把她送到的醫院做的手術。
結果沒想到麻煩事情這就開始了。
盡管小超市里有監控,但是她非說自己的腿是被小老板用一招‘力劈華山’給砸斷的。要警察把超市老板給刑拘起來。
嗯,背后有高人啊!不然怎么還知道刑拘呢?
事情其實很好處理。這個事情發生在那個小超市,店是那個老板的,所以盡管這事情那個老板不用付法律責任,可是如果上了法院的話,法院應該也會讓這個店老板承擔部分責任,當然,數額不會占太大比例。
但是派出所能說拘人就拘人么?這是不可能的事情。人家老板沒有違法怎么拘人?當時派出所就說了:畢竟對面有一定責任,你們可以去法院去起訴。
結果小老太太不愿意去法院,非要派出所協調。為什么要派出所協調呢?張嘴就要超市老板賠償二十萬!
而她治腿花了多少錢呢?三萬,這還是醫保報銷前的數字!
人家超市老板傻么?你說賠個三五千都要心思心思的事情你一張嘴就要二十萬?那肯定不能接受協調了對吧?
人家超市老板直接說了:你想讓我賠錢?可以!去法院起訴我!法院讓我賠我就賠!
這個事情到此應該沒問題了吧?走法院途徑不就行了?可是架不住人家小老太太背后有高人不是?人家壓根不去起訴!天天拄著拐杖跑到派出所值班大廳,用農村婦女哭喪時候的腔調一邊拍著大腿一邊控訴派出所不作為,每天上午八點半到了就哭,派出所下班她也下班。據凌峰師父說,那一個月期間,派出所里所有人每天都是聽著她唱戲一樣的訴說自己自幼喪母婚后喪夫孩子不孝鄰居欺負警察無能領導**的詞,寇云正現在都能把當年她哭訴的詞一個不差的背過來!
當時就是負責接待這小老太太的民警都快瘋了,你和她講道理?她就說你們都是被收買了,說警察不為人民服務,不配穿那身警服!你給她亮監控內容、包括110報警錄音和執法記錄儀拍下的內容給她看都沒有用!反正就是一句話:我要二十萬!
碰到這樣的人你能怎么辦?這二十萬誰掏?總不能讓派出所給她二十萬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