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羈縻政策的原則,就是附則受而不逆,叛則棄之不追。既其部落置州列縣,可保留本部兵馬,給予所謂土丁土軍等名義。同時立柱結盟,劃定界限,當然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保持貿易往來。
羈縻州府外,大唐現在還有附庸國、藩屬國、朝貢國等幾類,比如說新設的瑤池都督府,就是個新設羈州府,阿史那賀魯受大唐冊封,但本質上大唐不干涉他們內部事務,自己也依然統領兵馬,對于瑤池都督府內的所有事務都有自主權,但是賀魯不是國王。
而如蘇毗國,他原來被吐蕃滅亡吞并,在上次唐吐戰爭后,吐蕃被拆分,蘇毗國被大唐扶持復辟,但是此時的蘇毗國實際上早已經是娘氏等各城邦自立,蘇毗國也只空有其名。
因此完全依仗大唐才有其名,因此蘇毗就是大唐的附庸國,大唐在蘇毗境內是直接有駐軍的,同時蘇毗國王在軍事、外交等方面,也要受大唐的控制影響,必須依附于大唐,并沒有完全獨立自主的權力。
不過相比起羈縻府州來,他的規格要高一些,相對來說地盤也大些,比如一般的羈縻州府,只是一個部落,其首領一般受封為都督或刺史,而附庸國稱國,其首領一般授予國王銜號,并擁有大唐的國公郡公之類的爵位。
像契丹、奚雖然實力也挺強,但卻也僅是羈縻都督府,還沒能成為附庸國。
而如林邑、新羅、西突厥這樣的則是藩屬國,他們幾乎擁有完整的主權,但是臣服于宗主國,接受宗主國的冊封,定期朝貢,雙方一般是接壤的鄰居,關系密切。
而如真臘、干佗利等國,一來距唐較遠不相鄰,二來他們與大唐的關系并不算密切,只是雙方貿易關系較好,尤其是有朝貢貿易關系,大唐也一般會象征性的封贈其國君封號等,但這種關系并不對稱。
實際上對他們的影響不大。
馬周建議,對于如金銀島這樣的勛戚士族等的海外領地,直接設立經制州縣是不合理的,也沒必要。
但完全放任不管,也不應當。
“不如便按傳統,于要荒蕃服之地,設立羈縻領地,畫野分疆,許其自治。”
“世鎮、世土,世官、世人!”
原則上,誰發現誰占領,誰占領所自治,他們可以奏請朝廷,請賜自治。朝廷下旨,畫野分疆,設立自治領地,許其世襲永鎮。
就跟饒樂、松漠、瑤池等這些羈縻之地一樣。
當然,因為兩者之間也還是有些不同的,故此也可以細分一下,比如說這些得到承認的自治領地,若是從中原移民過去,必須得到朝廷的許可,同時對移民征收一筆重稅,這樣能避免人口流失。
“允許世襲永鎮,然承襲須奉朝命,雖在萬里之外,皆赴闕受職!并按距離遠近,規定其入京朝集的間隔,按距京城之遠近,分番輪流入京朝集!”
近的一年一朝,遠點的兩年一朝,遠的三年一朝或五年一朝。要保證這些領主定期入京朝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