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后來,周王朝擴張發展,不僅是在那些水源附近便于澆灌的地方種地,也同樣得不便于澆灌的地方開墾種植,沒有水,那就打井取水。
周王朝全面推行打井技術,形成了有井即可耕的局面。
所以說井田制發展到了后期后,早沒了那種方方正正的九宮格井田了,而是打井澆灌技術和公私田制度。
不過井田制的私田不完全算私田,理論上依然是屬周天子的王田,他把王國分封給諸侯,諸侯再分封給自己的卿,卿再分封給大夫,大夫再分給士,士是最低級貴族,也有自己的采邑領民,于是再把地分給最底層的百姓,同時用奴隸耕種公田。
這些田分封出去,名義上依然是周天子的,還是可以收回的。
秦以后,經歷的各朝,土地制度總的來說,其實還是公有制度,沒有真正私有過。南北朝以來的均田制,授田主要是口分田,死了要歸還,永業田主要是桑田。
而到了如今,朝廷搞不抑兼并,其實就是在走土地私有化的路線了。
連中原都不抑兼并,搞私有制,呂宋怎么還能開倒車呢?
所以這些日子,秦瑯一直在忙的都是這些制度政策性的東西。
“不立田制,不抑兼并,這是朝廷國策,呂宋當然也不能例外。”
舊金山牙城都督府內,秦瑯召開了會議,再一次重申這條基本政策。秦瑯的計劃還是相對簡單的,現在呂宋所有的土地都是私有,一切都屬于領主秦瑯。
是私屬秦瑯而不是屬于呂宋都督府。
秦瑯有權出售呂宋的一切土地礦山等資產,當然因為呂宋是海外領都督府,故此都督府也就是秦瑯的代理機構了。
“那授田法呢,還要實行嗎?”
之前為了招攬移民,所以定下了很優厚的移民定居法,其中就有授田法。來了就能分田授地,按人頭給,反正條件優厚,所授之田還都定為永業田,也就是私田,不用將來死后交還什么的。
“為了統一政策,改為賣斷。凡在呂宋沒有土地的人,來呂宋落戶,便可享受購地優惠政策,凡年滿十五歲不滿五十歲之男丁,一人可購地八十畝,婦人購地四十畝。按最優惠價格售地,每畝只需一貫錢,且可以辦理分期還購地款協議。”
之前是來了就分田授地,現在秦瑯覺得既然要搞私有化,那就私到底,也不分了,而是賣。價格還定的非常便宜,一畝地一貫錢,價格確實不貴。但如果一般百姓買個一二百畝估計也一時拿不出這么多錢來,怎么辦?
可以貸款,還是免息,分期還,最高十年免息,也可以辦二十年或三十年的低息分期。
你先把地買了去種,有了收益后每年還點本息,慢慢還。比如一個單身光棍男買了八十畝地,地價八十貫,然后二十年分期還,一年按夏秋兩期,就是四十期,一期只需還四貫錢。
八十畝地一季收成怎么也得有百來石糧食,毛收有十來貫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