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還可以賣更便宜,一畝賣個八百錢甚至是五百錢都行,這些低價出售的土地呢,做些限制就行,限期其得在十年或二十年后才能出售等。
總的就是低價出售田地取代免費授田,繼續吸引移民前來。
而對于地主買賣田地,不做過多限制,但是,田宅買賣都須要繳獲契稅,隨便你買,只要你有錢,只要你不買那些低價賣給新移民的限制流通田,那隨你,但每一次交易,都必須通過官府訂立正式契約,以及交納契稅。
契稅向買方征收,稅率百分之十。
這個稅不算低,除了田地,住宅和商鋪也要征收交易契稅。
有這個契稅在,秦瑯并不在意土地的兼并流轉,每流轉一次,就能收一次稅,按交易額的十分之一征收,收十次就等于又賣了一次地。
同時,現在可沒有什么貴族士大夫免稅這種好事了,基本的兩稅,那都是以田地和財產為征收標準的,按畝征地稅,甚至人丁稅也攤入了田畝中,還有原來的瑤役,如今也都折錢代役,同樣攤入田畝。
所以根本不用怕土地兼并流轉,地都集中在地主的手里也沒事。
后來的宋代就是這樣干的,所以宋代土地兼并雖然嚴重,但恰是歷朝中農民起義最少的朝代。
不抑兼并必然會帶來一個導向,就是大量百姓成為佃戶或進入城鎮,成為手工商業者,去當打工人。
因此只要繼續遵循朝廷早年頒布的租佃法,那么就不用太過擔心那些失地農民怎么辦。佃種地主的土地和種朝廷的地,本質上來說,其實都沒什么區別,因為都要交租納稅的。
過去百姓頭上最重的負擔,其實是人頭稅,唐初的租庸調本質上來說就是人頭稅,反正不管分給你多少土地了,這稅是跟田地、財產不掛鉤的,而是只按丁口和戶來征的。
所以過去的稅制下,有地的當然好過些,畢竟能賺錢交稅嘛,如果又沒地又還得承擔稅賦,那就要了親命了,所以大家寧愿去給地主貴族們當奴隸,不是良民就不是課戶課丁不用納稅了。
貴族們樂的接納這些投效的人呢,也是因為他們有政治特權,是國家免課戶,地再多也不用納稅服役。
這就是地去稅賦制度的極不合理處了,朝廷當然也看的出問題,只是過去天下動蕩,朝堂上又都是那群既利利益者,內憂外患下也不敢做太大的改革,否則國就亡了。
而貞觀之初,天下重新一統,舊有利益集團已經打破,天子又是幾百年一出的明君強者,朝中的執政官員們也以新貴們為主,他們當然不會去維護那些舊貴族舊利益集團們。
只能屁股決定腦袋,不是看不穿,而是原來的那些人舍不得動自己的利益,而后來者樂的重新分配利益。
這也需要特定的政治環境。
所以說歷代開國帝王,其實都會做極大的政治改革,而且都畢竟成功。而歷代王朝的中晚期,一般也都會被迫進行政治改革,但往往都不成功,原因也就在這,既得利益集團把持權力,哪肯輕易撒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