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僅去年一年,僅廣州市舶司一地,通過博買然后變現賺的錢,就有一百一十萬貫,這還僅是博買賺的,還沒算抽解的進出口關稅收入。
正如朝廷官員所說的,東南之利,市舶第一。
市舶司負責進出口貿易,既征關稅,又搞博買,兩頭賺錢。
這個判官不是來搶呂宋貿易管理權的,只是來為皇帝和朝廷賺錢的,另一位監官,從名字上就能聽出來,這是負責監管的,相當于派在軍中的監軍一樣,對市舶司的帳目、倉庫錢物等進行監察。
這也屬應有之事。
呂宋市舶司設立后,以后對外貿易也就正式合法了,呂宋港自己可以發放船籍,有了船籍憑引,呂宋港進出的船也就不是走私船了。
同時市舶司設立后,朝廷既可名正言順的分取貿易三分之一的關稅、博買等利,也可以強化監管。
鑄錢監基本上也是如此。
呂宋現在金銀銅產量較大,同時通過與倭國等的貿易,手里握的大量的貴金屬,本身之前就已經開始在鑄錢,因此對這種既成事實,朝廷在許敬宗等人的幫忙維護下,直接給秦瑯發牌照,也就是設立呂宋錢監,開爐鑄錢。
呂宋錢監也有秦家自己負責,朝廷只派來一位監鑄,負責監管。
殷安國的主要任務就是監督錢監的鑄造,必須保證呂宋錢監鑄的錢規范統一,質量上不能有問題,從成色到大小等,都必須保證。
“魏公,這是朝廷所賜母錢!由褚相公親自書寫錢文。”
秦瑯接過母錢,發現這錢與之前的錢有些不同,同樣是開元通寶,但錢背后面卻增加了一個呂字。
“這是貞觀二十年新版錢,各地錢監所鑄之錢,皆在錢背加上錢監所在地名,比如京、洛、揚等,呂宋錢監所鑄之錢背則加呂字。”
而長安錢監鑄的錢上還有一個突出的圓點,而洛陽錢監鑄的錢背上有一條彎曲的凸線,揚州的錢監則有浮云標記,其它錢監的錢背上也各有長短彎曲等形狀不同的小標記。
這種統稱為星月紋,跟錢背的錢監地名字一樣,都是各個錢監的獨家標記。
再配合開元通寶這四個字的一些細小區別,如元字有左挑、右挑和雙挑之分等,四個字每一個字都有好幾種不同,四個字加起來就有幾十種變化,配上星月紋就成為各錢監的獨字標記。
以前的各個錢監的錢都是一個母錢鑄造的,并沒區別,現在不同錢監不同特征,明顯是對各地鑄錢加強監管了。
比如呂宋錢監鑄的錢幣流通市場,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到時看錢的記號就能認出,可以追責。
當然,殷安國此來,不僅僅是監督鑄錢質量的,他還要來分錢。
鑄幣是有利可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