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這些年不斷的回收歷朝的舊五銖錢等以融毀重鑄新錢,從武德四年開始鑄開元通寶,到現在貞觀二十年,鑄造發行二十六年,但開元通寶錢幣受限于銅錢和鑄造效率,總發行量還是不算多。
也是因此,朝廷才愿意讓之前私鑄但錢質量好數量多的呂宋鑄錢也授權。
“朝廷新擬定貞觀二十年版開元通寶銅錢,定成色為銅六五,鉛二五,錫十的比例。”
“金開元為金七五,銀二十,銅五。”
“銀開元為銀八五,銅十五。”
朝廷擬的新版錢幣的成色幾乎都下降了,銅錢原含銅量百分之六十八,降到六十五,這還不算最多的,金幣直接降到含金量七十五,這根本就成十八K金了。
銀也從原來的銀九銅一,變成銀八五,銅十五。
“魏公也知道,銅料向來貴重,雖然近年朝廷以律法形式規定了銅價為每斤一百六十文,但私下里價格可遠高于此,朝廷鑄錢,雖然近年已經表面看上去不虧,但實際鑄造成本還是太高了。”
“朝廷雖嚴禁毀錢鑄器,但將十文銅錢融毀鑄成銅器,便可價值七十文,哪怕去掉手工成本,也起碼是五倍之利。”
錢這個東西,不可缺少,少了就錢荒,百姓不得不以物易物,這也必然影響到交易,也會打擊經濟,對朝廷來說,錢荒的危害是相當清楚的,可錢荒解決不易。
就好比說,以前不少朝代錢荒時發行那種寶泉,什么當十、當百,或者把錢鑄小鑄薄,楊廣就曾發行白錢,含錫鉛太高,錢發白,又小又薄。
錢幣價值過低,那么造成的結果自然是握有鑄幣權的人,在變相的掠奪民間財富,也必然導致大量私鑄行為,整個經濟市場也會動蕩,這是百害無一利的。
可如果錢幣本身價值過高,不僅容易鑄造虧本,還會導致毀錢和囤錢行為。
如何取舍一個中間值,很重要。
在朝廷的鹽鐵會議上,做過轉運使的許敬宗提到以銅料市場價值來重新調整錢幣,保持錢幣和其本身的價值大致相當,這樣一來,錢幣值不虛高,不會影響百姓財富,同時也可以適當增加朝廷鑄幣的利潤。
朝廷不搞當十當百錢,但毀十文錢就能賺上五十錢,明顯朝廷現在的錢本身價值過高,幣值過低嘛,這導致錢重物輕,也同樣影響市場經濟,甚至是影響國家財政收入的。
因此把銅錢含量降到六五,降的不算多,降了三厘。
一斤銅料一百六,一兩剛好是十錢,銅含量下降三厘,一千錢就減少三兩銅用量,也就降低三十文錢,雖然相應鉛錫用量增加,但鉛和錫比銅便宜太多。
算下來,調整為銅六五后,利潤實際增加百分之三左右。
朝廷鑄銅錢的利大約是在百分之十左右,而秦家的其實不止十五,因此調整過后,秦家鑄幣利潤可能會達到百分之二十,現在朝廷要拿走百分之五,那他依然能保證在十五左右。
就算按朝廷的十左右算,那么增加三厘,利潤也能達到將近十五,拿走五厘,也只是三抽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