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還不如我直接干出來一個五馬分尸的罪行,讓秦惠文王接著,然后按照罪行處死,這樣至少自身建立起來的體系,樹立的政府公信力不會被破壞——我商鞅是死于五馬分尸的罪行,但我干的事情,在我規定的律法下,確實是應該如此執行。
同樣都是死,死于私仇,死于官僚反撲這種正常人一看就能看出來不應該判這么重罪的忿怨之下,那還不如我自己造一個符合這個死法的罪行,至少這樣我死了,我留下的體系,足以維持秦國干死諸國。
這個結論是陳曦的推測,沒有明確的歷史記錄,只能參考史冊上秦惠文王的行為,以及智商正常時期商鞅的行為。
兩項對照之后,陳曦做出的判斷傾向于商鞅殉道,因為自己不死,解決不了官僚反撲,逃跑也許能跑掉,但是跑出秦國,秦國的貴族和官僚弄不死商鞅,肯定會將怨氣發泄到商鞅遺留的秦法上。
到時候秦法肯定崩盤,這不會以任何人對于意志而轉移。
另一方面,商鞅的智力其實相當可怕,同時代不敢說是位列魁首,但絕對是最為靠前的幾個人,其不可能不知道孝公死后,自己的下場,如果真要防備,不可能連離開都無法做到。
認為商鞅連這點能力都沒有的話,那商鞅也就不可能帶飛秦國,而且就算孝公亡故是突發事件,商鞅流放當時還是王子的秦惠文王,二十多年過去了,商鞅得什么腦子才能不知道惠文王是唯一有繼承權的嫡長子……
綜合考慮的結果,陳曦傾向于商鞅是殉道,因為哪怕從任何一個角度去推斷,在商鞅的心理,自己花費幾十年精力完善的秦法,打下的大秦崛起的基礎,都比自己的性命重要。
春秋戰國那個時代,講究的可是士為知己者死,孝公和商鞅,前者可以為了秦國崛起,容忍商鞅流放自己唯一的嫡子,那么商鞅能給孝公回報的也就只有崛起的大秦了。
所以在自己的死亡和自己花費了幾十年建立起來的崛起根基上二選一的話,陳曦認為商鞅會選后者。
這個判斷很難在歷史記述之中考證,只能從行為上進行推斷,所以陳曦也沒有說服那些人的意思,但陳曦的這個論斷給了這些人很深的沖擊,因為造反的意義是什么,這種東西,還真是第一次有人進行思考,而如果陳曦的論斷正確,那商鞅造反的行為未必算錯。
很明顯,李優現在認同了這個判斷。
“你去詔獄吧。”郭嘉嘆了口氣說道,“我讓人將你送過去。”
元鳳七年,六月,未央宮動亂,李優劍刺趙儼,趙儼重創,隨后李優被送往詔獄,勒令不允許任何人探監。
“讓一讓,讓一讓,挪個位置,你去住那間,這間我要了。”李優指揮著袁術,讓袁術去隔壁和劉璋同住,畢竟詔獄里面只有兩間頂級套房,其他的都不是給人住的地方,而李優被關到詔獄底層,短時間也來不及再建一套新的詔獄套房,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