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奇的故事都是事后編出來的。這樣的故事對解釋歷史和掩飾真相有很多好處。林實覺得自己也需要這樣一個故事,給將來可能出現的東西打個伏筆。此時氣氛正好。
這個世界剛發展到泛神論階段,就是人們以為世界上的大多數東西都是有神控制的,而且控制的神還不止一個。所以這個時候大家也更容易接受各種神話精靈之類的東西。
林實將精靈出現的故事講得和聊齋一樣,他將精靈怎么收服老虎,怎么招手喚來兩頭麋鹿,怎么將他送到大雁之中讓他獵取大雁等等說得活靈活現,再描述了一些電影里的情節,直把身邊所有人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他在故事里面還加入了精靈救了他之后,用了神奇的法術教了他很多東西這個情節。
但聽眾明顯沒有把這個當成重點,他們只是好奇精靈本身,對麋鹿,或者被扭斷脖子的大雁的興趣也比對這個興趣大。
在認知有限的人的腦袋里,知識是沒有深度的。他們自然也不會在意知識的作用。
對于這個結果,林實反而很滿意。要是這個時候大家都好奇精靈教了他什么,他可能要費更多口舌去解釋。
老姆看著眾人的反應,再看看大雁和麋鹿沉吟半響:“大雁烤了。麋鹿放走。我們從今日開始不能獵殺麋鹿。以免得罪這個精靈。”
這個結論林實有些不太滿意。這個時代麋鹿還沒有到瀕危,現在就禁止獵殺,反而會讓部落的人少一種肉食來源。而且他也不想這兩頭鹿放了。
林實道:“老姆,精靈沒有說我們不能吃麋鹿,實際上,它說著兩頭鹿就是送給我們吃的。精靈只說讓我們不殺幼鹿孕鹿,不趕盡殺絕就好了。這樣吧,我先殺一頭。另一頭我留著有用,就先不殺了。精靈送的麋鹿,味道說不定更好。”
林實騎回來這頭是體型比較大的公鹿,體長兩米有余,肩高接近一米三,體型和馬差不多。同時它性子比較沉穩,沒有那么怕人,林實想留它當牲口用。
后世的經驗表明,麋鹿可能馴化不了。但林實和它關系親密,驅使并沒有問題。有牲口幫助,相信做事的效率都能提高不少。
見林實做了決定,老姆點頭同意。
幾個男人過來按住要殺那頭麋鹿,領椿用骨矛刺入麋鹿脖子中,跟著便按著林實往鮮血噴涌的傷口上湊。
獵殺獵物的第一口鮮血,功臣才有喝的榮耀。
林實腦袋被按過去,面對噴涌過來的腥臭味,掙扎了幾次才掙脫出來,站起來后差點喘不過氣來。
眾人見此,滿是不解。第一口血最長力氣和勇氣,人人以能喝到為榮耀,林實這是做什么?
林實自己也是無語的,喝生血有多少寄生蟲啊,但一時間扭轉大家的觀念也不容易,他靈光一閃道:“精靈說,獸血煮熟之后喝更能補充力氣。那個誰,拿竹筒來。”
有人找來竹筒,一連裝了幾筒也沒有裝完。其他男人嘻嘻笑著,依舊輪流用嘴去接。
暮色出現,火光在山洞外亮了起來,大家興奮分肉烤食,如同過節一般。
林實將獸血煮熟,先獻給老姆品嘗,再給身邊人分食,剩余小半筒的時候,卻拿到了老樹下,用小樹枝夾子喂給風躍。
這是大家第一次吃煮熟的獸血,吃得都頗為新奇。被捆綁著的風躍吃得眼淚都下來了,也不知道是感動的還是燙的。
半筒獸血吃完,風躍悔恨交加懺悔著:“林實,我對不住你,我不該丟下你不管的。我當時很怕,什么都不記得。后來跑開了也不知道你跑的是那個方向。你原諒我好不好?我不敢了。以后我都聽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