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后的螞蚱,跳吧。
現在跳得有多兇,一會兒被烤了就有多香。
柴看了看張仲,見得他點頭之后,才說道。“吾未曾與他交換。”
然后,雙方各執一詞,相鋸不下。
張仲抬起手,示意安靜,直到場上的聲音,包括民眾們的議論聲都停下來之后,他才再次開口。“汝說與其交換,契何在?”
刀疤男愣了一下,似乎沒想到張仲會真的問起證物,一時間有些懵了。
“吾問汝。”張仲一字一頓,隨后大喝一聲。“契何在?”
男子身軀一抖。“無有,無有契。”
易物不契,這是金布律的范疇,基本屬于亭長的律法盲區,但好在,張仲當初在城里買東西,聽自己叔公他們講起過。
“易物不契,有罪,罰一甲,汝當想好。”
刀疤男子大驚,一甲就是幾乎就要一千錢左右,他哪里有錢繳納,回頭看了一眼里正,只見里正正在朝他使眼色。
心中一定,他正色說道。“認罰。”
以為這樣就可以蒙混過關了嗎?
張仲看了一眼欲言又止的柴,沒有理他,而是問起了里正。“汝說分配與他好田,而后雙方交換,雖無契卷,但交易成立,是否?”
里正點了點頭,他既然已經說了,自然要一條路走到黑。“是。”
“既然如此,且將登記的竹簡尋來,讓吾一觀。”張仲圖窮匕見,露出一口白牙,對著里正笑道。“讓吾看看,汝登記之田地,到底是與誰的?”
里正愣了愣,隨后額頭上再次泛出冷汗,他念頭飛速轉動,再次急中生智。“是在登記前,他們找我交換的。”
好,姑且算你如此。
“那分牛之事,所記載之竹簡,且拿出來。”
秦國關于分牛,分地,養牛,這些民生的東西,都是需要記錄在冊的,就算里正不識字,也要請鄉上田吏來幫忙書寫,不得有任何遺漏。
就是為了治這些為禍里中的村霸。
里正汗如雨下,吶吶的說道。“昨日方才分牛,未曾記載。”
呵,螞蚱還在跳。
秦國明文規定,大小的事情,官吏遇到了就不可以拖延,當天的事情,當天就要做,不可以隔夜。
“當日之事,當日記載,汝如此拖延,此吏之失也。”
“二三子,可有不服其言者,皆可舉之。”
眼見得風向變化,民眾們不再像之前那般高高掛起,有些蠢蠢欲動了。
見此,張仲便加了一句。“知情不報,犯罪不舉者,有連坐之責。”
“吾可以作證,他確實分牛分地有失。”是里監門,他給了里正致命的一刀。
于是,墻倒眾人推。
很快,就將此事檢舉成了鐵案。
“見民倨傲,不安其平朝,居官善取,受令不僂,安家屋而忘官府,此為吏之失,葵,將他拿下。”
葵二話不說,沖上去按倒了里正老人,掏出腰間的繩子,將其綁了起來。
像里長這種小吏,一般都是推舉產生的。“里中不可一日無長,二三子,可選出里正,先代行里正之責,待吾報與鄉上,再任為里正。”
然后,洋洋得意的里監門,一臉懵逼看著黔首們推舉了里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