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因為如此,以前的一日國王,在競爭激烈的地下音樂市場里,很難殺出一條血路,因為缺少足夠特色;但同時,流行性方面又比不上魔力紅樂隊,自然而然就被茫茫人海淹沒。
如此角度來說,斯庫特將他們類比為喬納斯兄弟也不是完全沒有根據的。
應該如何理解呢?
簡單舉例,一日國王在新奧爾良滿月派對之上開場表演的那首歌曲,“她看起來如此完美(She-Looks-So-Perfect)”,這就是馬克西姆的創作,那么,這是一首好歌嗎?
是,也不是。
如果由現在的一日國王來演唱,因為樂隊已經闖蕩出名號,他們的音樂推出之后自然而然就有大量歌迷傾聽,那么“她看起來如此完美”的朗朗上口就能夠成為一個優點,甚至還可能直接登頂公告牌冠軍。
那么,它就是好歌。
但如果由以前的一日國王來演唱,他們就是無數地下樂隊之中的其中一員,聽眾們在滿月派對聆聽過后,可能特別喜歡,忍不住就跟著一起哼唱,但派對結束之后沒有任何記憶點,轉身也就徹底遺忘。
他們也不會專門尋找這首歌,更不會專門尋找這首歌的樂隊,也不會好奇演唱這首歌的樂隊還有其他什么作品,一切都停留在派對的印象上,這就是全部了。
那么,它就不是好歌。
當然,單純用“商業價值”來評判音樂,這是不公平的,就好像當初斯庫特認為一日國王沒有價值也沒有才華一樣;但關鍵也就在這里,馬克西姆的創作,很難在藝術層面、音樂層面展開更多深入討論,從創作出發點開始就在迎合市場,自然而然地,“商業價值”也就是評判標準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換一個角度來說,流行搖滾是好音樂嗎?當然。包括歡娛樂隊、魔力紅樂隊、共和時代(One-Republic)、手創樂隊(The-Script)等等等等,他們全部都是非常出色的樂隊,后來林肯公園也嘗試過流行搖滾,同樣創作出了優秀的作品。
只是,馬克西姆的作品還沒有達到如此高度,于是,在茫茫人海之中,轉眼也就被淹沒。
其實,羅南創作“與生俱來”的時候,也同樣是流行搖滾,風格方面并沒有大刀闊斧地打破樂隊的舒適領域,“追逐光芒”、“我的惡魔”、“分崩離析”等等作品全部都是后面慢慢摸索過程中逐漸發展成型的。
但“與生俱來”的區別就在于,羅南并不是從和弦入手,而是從歌詞入手,回歸音樂的本源,通過情感共鳴完成歌詞創作,進而在靈感迸發之中尋找旋律的脈絡,最終呈現出來的作品,盡管也是流行搖滾,然而歌曲本身的情緒與情感卻非常濃烈,這也為樂隊的現場表演增加更多色彩。
簡單來說,羅南的創作并沒有追求曲風類型,而是從情感出發進而成型。
某種角度來說,和“不插電版本”一樣,暫時拋棄類型的束縛,關注音樂的本質;等待詞曲創作達到一定高度之后,再回頭來思考音樂風格類型,以及編曲的深入探索。
羅南和馬克西姆之間,是相似卻也是不同的,然而,在藝術領域里,一點點的“差異”,就可能衍生出截然不同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