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良果斷躬下身子拱手說道。
“對了,你那連發小弩我已細細看過,此物雖射程不遠不能在大戰時為弓手營所用,但形狀小巧便于攜帶隱藏,用來防身還是不錯的,我便不歸還你了,你回去再教人做上一支吧。”
曹老板又道。
“正是獻給明公的,何須歸還。”
吳良順勢笑道。
曹老板又道:“還有,走前再去見見旎兒,旎兒還有東西要送于你。”
……
這一次,曹旎依舊沒有似以前一般強勢與霸道,發乎情止乎禮,全然轉了性子。
除了此前送吳良的親手縫制的衣裳,與找人制作的皮靴,她又一臉嬌羞的送給吳良一對做工不錯的金器。
吳良認得這金器乃是一種飾品,這時候正確的叫法應該是“臂釧”。
同樣是這個時代成詩的《定情詩》中便有這樣一句:“何以致拳拳,綰臂雙金環。”
意思是:我用什么表達對你的眷戀,就用纏繞在我手臂上的金環吧。
所以曹旎送給他的這對“臂釧”乃是定情信物。
吳良收下了,并對曹旎表示了感謝。
其實他收下這對臂釧的時候也覺得自己挺婊的,就像后世的許多姑娘一般,如果不喜歡追求者,就不應該去收人家的禮物,還認為理所當然,吳良對這種行為向來是嗤之以鼻。
吳良不覺得理所當然。
但他卻沒有辦法拒絕,因為曹旎的身后站著一個曹老板,而曹老板將曹旎許配給他,可不僅僅是因為曹旎對他有意思……這已經不是他想拒絕便能夠明確拒絕的了。
“你戴上吧,要珍重……”
曹旎柔聲對吳良說道。
“嗯,你也是。”
吳良倒有些不知該如何面對曹旎,甚至心里竟還有那么點愧疚,走的時候心中竟有一絲正在逃離的感覺。
如果拋去曹老板那層關系,吳良一定會盡早明確拒絕曹旎。
而不是似現在這般鈍刀子割肉,糾纏不清……這么下去恐怕只會令曹旎更加難過。
結果快步自曹府出來,見到正在門外等待他的典韋、楊萬里與察木王子等人時,察木王子的眼睛卻又直勾勾的盯上了吳良兩個手腕上的臂釧,臉上露出了古怪的表情。
“吳將軍,此前怎么不曾見過這對臂釧?”
察木王子忍不住有些好奇的開口問道,“這對臂釧也是法器吧,不過上面的氣息有些獨特,能不能透露一下它究竟有什么功用啊?”
“氣息?!”
吳良吃了一驚。
他還以為曹旎送給自己的就是一對普通的黃金臂釧,戴在手上份量還挺足的,結果這對臂釧居然是散發著氣息的法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