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素聽了劉備的開導之后,也才意識到劉備到底識人比他更強,對張飛的了解也高得多。
張飛的暴脾氣也是分場合分對象的。
漢朝人雖然沒聽過后世岳飛那句經典的“文官不貪財、武將不怕死”,但對文武的道德要求,潛意識里也是類似的。軍需官要能幫助將領大勝仗,道德潔癖要求不能像文官那么嚴。打勝仗后斬軍需官,這事兒是有點犯忌諱的,于軍心士氣也略有不利。
李素之所以覺得沒阻力,那是因為他先入為主了,覺得歷史上張飛就對范疆張達要打要殺的——可也不看看情景,歷史上那二人是耽誤了張飛為關羽報仇,耽誤軍事目標的籌備。現在張飛的軍事目標可是完成得好好的。
李素意識到之后,也知道需要權衡,為變法立威很重要,但不讓外人腦補派系斗爭也很重要。他連忙對劉備說:
“還是大王英明,那就范疆這個文官主犯按文官的辦,張達這個武官從犯,交給翼德自行軍法處置也行。這樣主次輕重有所區分,顯得罪刑相適應,翼德也保住了面子。
不過,臣只有一點請求:翼德向來鞭撻士卒、而復令在左右使用。對這張達的處置,不管死不死,結怨了就不能用了。哪怕活下來,也要依然罰入左校勞役。”
劉備:“這還用你說!孤跟翼德說過多少次了,小人受刑,不可復令在左右。罷了,這次孤親自盯著點吧。”
討論好了這些人的懲處之后,剩下還有一串貪墨舞弊犯事兒的,討論起來就輕松了。
主要是他們犯事兒的模式,基本上都被范疆這個反面典型覆蓋了,不用再解釋一遍作案手法——就跟張既在正面典型里起到的效果一樣。
剩下的也都罪不至死,有三個被罷官后罰為左校勞作,五個罷官,七八個降職。
全部討論完后,大伙散會。
三天之后,范疆從馮翊郡被押到長安,作為唯一一個斬首示眾警誡百官的反面典型,在長安城內的西市當眾處決,算是為租庸調輸變法祭旗。
又過了一陣子,到十一月初的時候,張飛也帶著部隊回到了河東郡,只留下了一些部將留守新光復的上郡。
劉備給他的私信他也看了。張飛果然如劉備所料,他對于張達這種人死不死其實無所謂,這種沒文化的慢慢做上來的小官,死了就死了。張飛擔心的只是軍心和面子,不想掃興。
聽說劉備和李素給他稍微留了點面子,他也就不吵吵了。張飛讓人把張達看押起來,暫時沒有處置,養了個把月,等變法的風頭過去之后,張飛自己再和稀泥找了點由頭,“數罪并罰”依軍法執行一百軍棍。
漢朝也不存在明確的“笞杖分刑”,那是隋唐的時候改革五刑才細化的。所以漢朝的時候杖刑用棍子用鞭子都行,等價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