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點,荷蘭方面沒有任何的異議,很正常,理應如此。
但接下來的問題,就讓荷蘭這邊有些難受了。
大順這邊的占股比例,要達到55%,荷蘭這邊最好是45%。
而且,在三五年之內,由大順這邊進行全面的政府監管,所有決策,由劉鈺為首的大順的工商局制定。
三五年后,將按照出股比例,選出董事會,進行決策。
至于荷蘭這邊,還是按照之前東印度公司那樣搞成各個省的商會持股,還是進行放開的持股,這是荷蘭這邊的問題,大順不管。
當然,在這三五年的監管期內,大順將保證荷蘭股東的年息分紅。前期無論是賠還是賺,都將在監管期,按照固定的年息分紅,且不會如VOC一樣以茶葉香料等進行抵賬。
不過,既然是談判,那就不可能直接說底線,而是要給出一個還價空間。
所以,康不怠這邊咬的就狠了點。
劉鈺那邊的分紅年息,是12%。
這是經過計算的數據,也是大順那邊的商人所能接受的一個差不多的底線。
一方面,大順走的方向與荷蘭東印度公司的方向完全不同。既然大順自己就是全世界唯一的香料、茶葉、高端瓷器的生產商,那么在出口稅問題上,大順這邊是可以忽略不計的,交壟斷權撲買費即可。
其次,大順作為生產商,茶葉的品質,數量,質量,都能保證。絕對不會出現類似于奧斯坦德茶葉事件那樣的被其余公司卡脖子的情況。
然后,大順還將增加丹麥東印度公司的茶葉瓷器出口關稅,甚至派人假扮海盜,蹲在丹麥在印度泰米爾納德的殖民地附近,專門搶丹麥公司的船。
同時,大順對南洋的態度,是原材料產地加商品傾銷地,不會搞荷蘭那一套遏制生產力發展的手段。
加之大順對南洋的統治力,可比荷蘭強得多。距離因素在那擺著,傳統因素也在那擺著,還有東南亞地區海量的華人人口基數。這都可以省下大筆的鎮壓費用。
以及,大順還有一些這幾年新發展起來的商品,可以售賣。還有就是中荷貿易公司,沒有一個“巴達維亞”這樣的地方派掣肘。
總歸,天然的、人為的各種優勢,使得這次貿易合作的利潤,不會太低。不說東印度公司那將近20%的利潤吧,12%左右肯定是沒啥問題的。
但康不怠在談判中,給出的第一個報價,是荷蘭股本占30%,監管期年回報率為8%。
方便還價。
畢竟,這件事,不是大順把炮艦開到阿姆斯特丹,自己攻下了要塞,逼著荷蘭簽條約。
大順不吃東南亞,談判里能把東南亞退回去,這叫談判籌碼;大順自己直接把東南亞加錫蘭給吃了,還把荷蘭東印度公司禍害死了,這就沒多少籌碼了:大不了一拍兩散,荷蘭不和你大順打交道了唄,你還能打到阿姆斯特丹啊?
大順一點不想雙贏,誰不想吃獨食啊,可又不得不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