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光伏領域在給材料命名的時候,如果出現材料原名+數字的形式,通常都是某種材料的原作者,為了命名簡便才會使用的。
比如學妹的H系列、J系列給體材料,很少有其他人代為命名的情況出現。
當然,真的出現了也沒什么,就是一個名稱罷了。
就算是同一個材料,也可以有不同的名稱。
比如PCE10,不同課題組對其命名都不統一,除了常見的PTB7-TH外,還有PTB7-Th、PTB7-th、PBDTTT、PBDTTT-E-T等一系列名稱。
因此,名稱并不重要,重要還是材料名稱指代的分子結構。
于是,許秋翻到第一張圖片,看了眼分子結構,給他的第一感覺就是:“這分子怎么和我們開發的ITIC-Th這么像呢”。
因為ITIC主鏈D單元上面有七個共軛稠環,兩邊A單元上還有兩組四個共軛環,側鏈也有四個,非常復雜。
所以哪怕許秋是ITIC的開發者,也要多看幾眼才能確認其分子結構基于ITIC,到底發生了哪些變化。
在仔細觀察分子結構過后,許秋發現這ITIC2還真的就是ITIC-Th,分子結構一模一樣,只是名稱叫法不同罷了。
再一看器件效率,只是勉勉強強的做到了10%,難怪只發了JMCA,效率不達標啊。
然后,許秋翻到首頁,看了眼作者和單位。
好家伙,居然是老熟人,港大的嚴虎課題組,之前許秋“搶”了他們的PCE11,拿了一篇AM。
現在不知道對方是故意過來撞結構的,還是無意的,就這一篇文章也說不準。
畢竟,撞文章在科研圈里也是很常見的事情。
尤其很多領域都是有固定套路的,分子結構的改良手段,來來回回就那么幾種,多個人想到同一種改良手段導致分子結構重復,也是很有可能的。
因此,在一個行業里沒有產生明顯熱點細分領域時,大課題組之間通常會形成默契,各自研究一個細分領域,不輕易變動,這樣就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大課題組之間撞車,導致重復勞動。
反正,只要不是故意搞針對,撞文章都是可以接受的,各憑本事嘛。
可如果故意針對,就比較惡心了。
比如,我們瞅準你們要搞一個大文章,并猜到了對應的分子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