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可怕的是,大唐似乎根本沒出什么力氣,聽上去只是小打小鬧而已。滿朝文武都沒當回事,全部一副理所當然,風輕云淡的神色。
李洛這才看向六國使臣,露出一絲令人心悸的微笑,不疾不徐的說道:
“你們,尊大唐為宗主,那就是大唐之藩屬。爾之國王,非大唐冊封不得登位。爾之外交和戰,非大唐允許,不得自傳。爾等世世代代奉大唐皇帝為君,以為人間神靈,自居為臣仆。爾等,可能做到么?”
等到嶺南商人翻譯過來,六國使臣哪敢說個不字?聽完一起行禮道:“下國愿意,愿意…”
實力最強的雅達瓦國使臣大著膽子說道:“大皇帝陛下,我們尊大唐為宗主上國,要是我們被敵國攻擊,或出現內亂,大唐可以幫助我們嗎?”
李洛聽完翻譯后微微點頭:
“大唐藩國,分為親藩,內藩,外藩三等。爾等六國,不算諸夏之國,只是外藩。爾等國有內亂,大唐可管可不管。不過,若有敵國相攻,大唐是必管的。大唐藩屬,不容他國攻打。”
意思就是,你們國內打生打死,大唐不想管但不是一定不能管。只有你們遭受他國攻打,大唐才管。
按照《大唐律典》,大唐藩國分為近藩,內藩,外藩三等,待遇和義務都不相同。
親藩,是李氏皇族分封在海外的諸侯國,不但外交要聽從中央,就連國內重要的軍政大事,也要報請中央朝廷同意,必須和中央朝廷保持高度一致。
按照規定,后世哪個親藩諸侯悖離中央,行分裂之舉,其兄弟子侄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取而代之。
當然,要是中央朝廷的皇室絕嗣,血緣最近的親藩諸侯就有資格入繼大統。中原要是發生叛亂或者權臣篡位,親藩諸侯也有義務撥亂反正,恢復李氏天下。
當然,李洛的兒子還小,孫子也還沒有,親藩諸侯還早的很。
除了親藩,就是內藩了。
內藩屬于異姓諸侯,也是同屬華夏聯盟的諸夏之國,如今的宋衛梁理四國,就是內藩。
內藩的外交和戰之權在大唐中央,年號和度量衡、文字、風俗、禮儀都要和中央保持一致。但,其國內軍政大事和制度,朝廷不管,許其國君完全裁決。
內藩雖然是高度自治,但法理上仍然屬于大唐的一部分。
最后才是外藩。外藩不是諸夏,不屬于華夏聯盟,更不是大唐的一部分,只是屬國而已。除了外交和戰之權,大唐一概不管,只要履行稱臣納貢,歲歲來朝的義務就夠了。
內藩可以和皇室通婚,但不許和親藩、外藩通婚。外藩不可和皇室通婚,也不可和內藩、親藩通婚。
這就是大唐后世津津樂道的說的“三藩制度”。
六國使臣聽到大唐皇帝的回答,也只能表示感謝。起碼,大唐能保證他們不被別國入侵。
李洛這么做,當然是別有用心。他“保護”六國不被侵犯,其實是杜絕了后世六國統一的可能性,讓天竺中部和南部,永遠處于分裂狀態。
接下來,六國使臣同意,每年來朝納貢。較大國每年敬獻牛五萬頭,較小國每年敬獻牛三萬頭。連續獻牛十年。
這十年,每年再敬獻黃金一百斤,算是敬獻給皇帝的金花錢。
十年之后,耕牛不用再敬獻。各國每年貢物改為黃金三百希爾(900克),加白銀三千希爾,還有特產九種。
大唐不會回禮。因為大唐的回禮就是唐軍的“保護”。這就是戰場上輸了戰爭的代價。
等于說,皇帝每年多了好幾十萬兩白銀的進項。
最后,六國使臣當殿簽下了國書,算是代表其國,正式尊大唐為宗主國,成為大唐外藩。
史稱《洛陽和議》。
《洛陽和議》除了規定稱臣納貢之外,還有一些重要條款。比如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