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中,陣亡的兵士們十四歲以下的遺孤都被接入了新修建好的托孤院中。
同時,嬴政連發三條政令。
這三條政令所對應的主體分別是兵士、工人、土地。
第一條政令是:舉凡服兵役的秦人,可以按照秦法,每月獲取到由朝廷發放的薪資,并且兵士在軍隊之中的一應開銷,完全由朝廷承擔。
第二條征令是:承認過去對于銅鐵爐的管理方式是錯誤的,并且制定了新的規定,包括但不限于規定勞動時長和加班需要有加班費,工人有辭職和請假的自由等等。
第三條政令則就是朝臣們以及秦國各地大小地主所最為期待的政令,地制改革。
過去,秦法的規定之中,秦國的全部土地的歸屬權都是“秦王”的。
即便是軍功貴族,他們獲封土地,其實,也就是獲得了土地的使用權。
而土地真正的主人,仍然是“秦王”。
這一招,當然是學自宗周。
因著這一條歸屬所在,盡管秦國的耕地面積很有限,盡管秦王總喜歡大肆封賞,但秦國的耕地不曾缺少過因為分出去的土地,是可以收回的!
因著這一條,秦國的大小“地主”們其實一直都很反感主動的去開墾荒地、或者去收拾一些不太便于耕種的土地。
因為收拾了也白收拾,都是在為秦王做嫁衣。
而現在,地制開了個口子。
盡管嬴政的第一批土地私有化,只是在咸陽周邊設置了一個試點,給了農會前往參與戰爭的千人兵士十萬畝土地,但這個舉措卻讓朝中的大多數人都喜出望外。
十萬畝,說多,不算多,說少,其實并不少。
最重要的是,秦王政的這個命令,很能說明這位小秦王改革地制的決心!
大家開開心心地一齊稱贊秦王聰明睿智,決斷過人。
這其中,有幾名心念宗周和禮法的儒生博士高聲疾呼著“禮不可亂,制不可改”。
然后這幾位博士便被隗狀、王綰、王龁、白芨、秦熹等人隨便的捅出了幾樁不明不白的“戰時與魏人通”的罪狀,順手收拾掉了。
這之后,秦王政新王上任的前三條正式政令,便在萬眾期待、萬眾支持的情況下被執行下去。
王令傳到銅鐵爐工地之中時候,已經是十二月十七日的傍晚,工人們圍坐在余熱未散的大爐旁,有說有笑。
墨者們召集了工人聚集,隨后,秦王政的使者趙高,以相當通俗易懂的話語,向工人們宣講了秦王政的政令。
“秦王政令曰:昔時,先王在時,破壞了與工人們的盟約,擅自更改工作時長,削減工人工資,致使工人們受了罪,被拖欠了工資、這件事情,其罪過在于當今的秦王秦王政,是秦王政沒能勸說先王改換想法,才致使工人們受了罪,秦王政應當向工人們道歉。”
“而今秦王政上位,應當要制定新法,以確保工人們的權益不受損害,應當要補償工人們所蒙受的苦難和損失,應當要對于工人們的工作有更加具體和合法的要求。”
“此后,非戰時,工人每日只做工三個半時辰,如需加班加時,應當由雙倍的工資,同時工人應有權利拒絕加班,工地之中的管事,不得以任何形式,對于拒絕加班的工人做出報復。”
“同時,按照工作經驗的熟練與否,工人們的日薪資應當適當上調,一年以上熟練工人,日工錢應酌情添加至十五錢,三年以上熟練工人,日工錢應在二十五錢,十年以上工人,日工錢,應在五十錢,同時工人四十五歲可以退休,退休之后,工地和朝廷都應每月向工人支付退休工資,以贍養工人,退休工資水平,每方應在工人最高工資的三分之一。”
一大堆的權利、義務、工資的規定,使得工人們振奮不已。
暫時來看,這當然只是一個畫出來的大餅。
但,即便是畫餅,也比完全沒有要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