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威在父親的震懾下,倒是天天回家了,而且跟葉倩倩又住到了一起。
楊革勇又不管那些,什么心結不心結的,給老子睡一起就行,我就不信又什么事兒,天天睡一起會解決不了?
葉倩倩第一次覺得老公公好睿智,盡管方法簡單粗暴,但是真有效啊!
如今兩個人天天大戰三百回合,葉倩倩每天上班都神清氣爽了。
她本來性子就急,如今更是雷厲風行了。
兩個人上任之后,并沒有采取什么大的舉措,劉軍墾剛剛對城市進行了拓展,她們目前維持穩定就行。
不過對于剛剛開始的電動車,她們還是給與了一些優惠政策。畢竟屬于新興產業,而且節能環保。這個必須支持啊。
不過她們用時也給蓄電池公司下達了硬性規定,那就是盡快研究出舊電池的回收和分解方法,不然造成的污染,也是個大麻煩。
不得不說,這兩個丫頭很有前瞻性,未來電車最大的桎梏就是舊電池的污染問題。
若是不盡早研發出解決辦法,早晚有一天會會成大問題。
比如如今的各種小號電池,至今回收還是個難題。
其實這個問題蓄電池廠從開始生產時候就想過了。這個問題解決起來也并沒有那么麻煩。
一個是可以回收再利用,就是所謂的翻新,這個翻新可不是假冒偽劣,而是換掉不能利用的部分,跟新的沒有區別。
那些真的不能重復使用的材料,重新分解,還原成原來的原料就行了。
這東西就跟廢鐵一樣,重新融化了還能變成啥?之所以造成污染,無非就是回收工作不到位罷了。
戰士電動車廠可以回收所有的廢舊電瓶,不交回來那就是你的原因了。
市里之所以這么重視,就是因為電車這東西,其實技術含量都在電池上。
電池的續航才是影響電車發展的重要原因,其實第一輛電動汽車出現的時間遠早于最早的燃氣汽車,電動汽車的歷史上充滿了對四輪交通工具的創新。
我們19世紀30年代開始說起,當時蘇格蘭人羅伯特·安德森發明了機動馬車,制造時間在1832年至1839年之間。
當時電池(原電池)還不能充電,所以它更像是一個客廳魔術(“看!既不是馬也不是牛,它卻能移動!”),而不是一種運輸設備。
另一位蘇格蘭人,來自阿伯丁的羅伯特·戴維森,于1837年制造了一臺電力機車原型。
1841年,一個更大、更好的版本進行了演示,它可以以每小時4英里的速度行駛1.5英里,牽引6噸重。
然后它需要更換電池。這一令人印象深刻的表現讓鐵路工人驚慌失措(他們認為這會對他們維護蒸汽機的工作構成威脅),他們摧毀了戴維森的魔鬼機器,他將其命名為galvani。
1859年,可充電電池問世,使電動汽車的想法更加可行。
1884年左右,發明家托馬斯·帕克幫助部署了電動有軌電車,并在英國制造了電動汽車原型。
1890年,居住在愛荷華州得梅因的蘇格蘭出生的化學家威廉·莫里森(williamorrison)申請了他在1887年左右制造的電動馬車的專利。
據《得梅因紀事報》報道,它出現在1888年的城市游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