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的涇原平叛,就是個典型。
而高岳對朱泚這句話的意思,即“我們營田,士卒是節度使出的,農具、耕牛、種子、筑城的錢是度支司出的,開屯后所得積余下來的糧食儲備在涇原、鳳翔供軍,假如一年得十萬石粟米的話,那么度支司便可不用從東南、關外調撥十萬石粟米來,那么減省下來的和糴、腳運錢,會不會從撥給的軍費里扣除?”
朱泚雖然表面上笑瞇瞇的,但內心也是老謀深算,高岳的擔心他也清楚,便不慌不忙地對高岳說:
“不用擔心嘛逸崧,哪怕是收斛斗米的東南地區,朝廷也不會把田里所有的糧食都收光吧?我們也可以搞個營田三分!”
高岳大喜,他就等著朱泚表態呢!于是很快就對說出一整套營田方案:
他計劃在百里筑新城,遷徙靈臺縣治所于此,隨后以其為中心,開營田三千頃,用營田兵四千(其中涇原兵三千、鳳翔府的范陽兵一千),筑百里城、營田啟動費用和田卒的軍費依舊由度支司供給,但是營田所得的米糧和兩稅錢一樣分為定額“三品”,一為“度支斛斗米”,名義上歸戶部度支司掌握,平日儲備在營田巡院糧倉里,等于是抵充度支司下撥的營田費用,軍隊出征時度支可無償調用;一為“營田和糴米”,這部分儲備在軍州糧倉當中,充當將士的口糧,這樣便大大節省度支每年從其他地區和糴、轉運軍糧的費用,度支一旦省錢,短時間內中書門下省政事堂便不會對營田為難。
當然最后一品,是高岳最為震撼之舉,他一改原本營田所獲全部上繳軍府的規定,而是要求這部分所得糧食,留給營田士兵為“身家別支米”,所有權歸士兵自家掌握,來調動他們營田的積極性。
三品比例為“四四二”。
即十萬石粟米的話,四萬石歸屬度支司的營田巡院,四萬石歸節度使的儲備糧,二萬石由營田士兵及家庭所有。
這個舉措對于高岳來說當然不陌生,包某到戶和集體協作社的結合......
當然整個物資的調配權還在牢牢掌握在高岳手中的,因他的角色是雙面的,攝靈臺縣令、權知原州行在(等于半個刺史)這兩個職務,屬涇原節度使下轄;而營田判官、征馬使和押蕃落使這些,又屬于中央的使職差遣。
商定后,朱泚拍著胸脯保證,營田的規劃由他隨即親自上奏朝廷。
“那太好了,馬上仆便要在百里筑城。”
“筑城方面,逸崧可有心得?”韋皋問到。
“四個字,軍城合一。”高岳不慌不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