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奶聲奶氣道:“這叫館閣體。
話音一落,李泰就又后悔了,艸了,忘了這也是幾百年后的產物了!
館閣體?
果然,聽到這個話,裴寂四人皺著眉頭思索起來,都沒發現古書中記載過這種書體,小心翼翼道:“陛下,這是你創的?”
李泰一臉認真道:“別人教我寫的!"
“不對啊。
李建成忽然道:“陛下,你當初不是說,此字是你瞎寫,瞎起的名嗎?"
戳人肺管子是不是?!
你丫杠上癮了?
看到李泰沒好氣望著自己的模樣,李建成心中愉悅,只感覺這幾日受到的刁難,在此刻都還回去了。
李建成哪里想到,李泰此時心里已經翻起小本本,開始給他計次數了。而此時,在一旁的裴寂四人心中震撼。
瞎寫?瞎起的名?可能嗎?!
打死他們幾個都不相信,這是瞎寫能寫出來的字。
陛下,深藏不漏啊!
光是從字上,四個老頭便隱隱感覺到,陛下想要立言于萬世,恐怕不是一句戲言。
難道他真要著書?
疑獄集,這有能寫出什么?
眾人不由好奇。
不單單是他們,站在一旁的李建成李二、李元吉同樣好奇望著李泰。李泰低著頭,小手握著兔毫筆,細心的在紙上寫了起來。
“《疑獄集序》:獄者,天下之大命死者不可復生,斷者不可復續......”
只是第一句,便讓眾人感覺驚駭異常。
這話說的很簡潔,卻字字珠璣,振聾發聵。
裴寂、陳叔達、蕭瑀、封德彝四人面面相覷,這是八歲孩童能有的見識?特么多少八十歲的人也不見得能總結出這樣的一句話!
李泰繼續提筆寫著:
“第一案--李崇察悲嗟。
后漢李崇為揚州刺史,縣民勾泰者,有子三歲,失之,后見在趙奉伯家,各言己子,并有鄰證,郡縣不能斷,李崇乃令二父與兒各別禁數日。
忽遣獄吏謂曰:兒已暴卒,可出奔喪,泰聞之,悲不自勝,奉伯嗟嘆而已,殊無痛意,遂以兒還泰,奉伯伏罪。"
這是后漢的案子,一個被拐賣孩童的父親,在看到自家孩子竟出現在趙奉伯家中時,與趙奉伯發生沖突,從而告官于揚州刺史李崇的事。
案中說的很詳細,勾泰三歲孩子被人拐走,賣到了趙奉伯家中,前去討要孩子,卻被趙奉伯拒絕,雙方都有鄰居作證,告官后郡縣府衙都無法定奪,直到揚州刺史李崇出現。
李崇接到案子后,讓勾泰和趙奉伯分別禁足,過了幾天以后,讓獄吏告訴二人,那三歲孩子暴斃,你們現在只能奔喪了。
勾泰聽了,悲不自勝。
趙奉伯聽了,只是嗟嘆一聲,并無悲戚。
李崇就是憑借這一點,斷定這個三歲孩童是勾泰之子,而非趙奉伯之子,此案牽涉到的拐賣案,最終以趙奉伯伏罪為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