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爺多慮了,倭王今日境況,不過是末代周天子的翻版,名義上的共主,其實各地諸侯林立、紛爭不斷,自然誰也不會拿他當回事。而我大宋河清海晏、四方承平,官家又怎么淪落成如此不堪。王爺想的有些偏頗了”。
陸博思如何不知瑞王的意思,但他所言之事讓陸博思如何去接?也許他與官家私下里還可對權力之爭探討一二,但瑞王嘛,說出來就是要表明立場、選邊站隊了。對于三權分治,陸博思絲毫沒有抵觸,相反他認為“三駕馬車”各司其職而又能相互協作,這樣的組合才是最穩妥的。
至于中間出現什么問題,這也屬于正常,陸家存在的意義不就是關鍵時刻出手協調嗎?可他卻沒意識到,他的這個想法比皇帝還要理想化,而且無形之中把自己置于高高在上,近似于“神”一般的地位,也正因如此最終才釀成大禍,而他也品嘗到了自己親手釀制的“苦酒”。
不過此時的瑞王同皇帝一樣,也是頗為看重他的想法,只不過目的不同而已。聽他一番言語也知陸博思終究還是與皇兄一樣,將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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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寄托在虛無縹緲的改良、變革上,這樣怎么能是做大事的樣子?真的是夏蟲不可語冰!眼見雙方就話不投機,場面漸漸冷了下來。
幸好此時焦仲陽等人趕了過來,向瑞王通報征倭善后事宜的處理。之所以是“通報”而非匯報,是因為他與軍方并無統屬關系,自然也就談不到匯報了。
不過有些事情還是需要瑞王點頭才好辦理,所以特意趕來大家一起商量定奪。最主要的是駐扎在倭國的軍隊數量以及分布,朝廷的意見是準備在九州駐扎一個團的兵力,分散在三個基地中。另外在京都常駐步兵、騎兵各一營的人馬,即保護宋商同時也威懾各地的大名。至于他們彼此之間的“村戰”嘛,請繼續不必在意大宋,我們看看就好,兵器、裝備仍可找大宋購買,而且還量多從優!
除了這些,焦仲陽等人還擬定出九條共二十一款的內容,要求幕府按條約逐條落實執行,其中最主要的是:所有港口只對大宋開放,外來船只無大宋的勘合一律不準停泊;兩國貿易的稅收由大宋派員統一管理;宋人在倭境內犯法,需交由大宋在倭駐軍處理,倭人無權審問等等。
除此之外,倭國需聘請大宋官員,擔任其國王以及幕府將軍的顧問,名曰“御用掛”,顧問有權過問倭國的一切軍政大事,首任“御用掛”就是焦仲陽的侄子,名叫焦安直。
另外焦仲陽還指定了堺港、博多、桑名這三處,由大宋使用,作為宋商貨物往來的主要集散地。這三處地方的管轄權、行政權、稅收司法等均由大宋派員管理,倭國一概不許過問。
條約成文便送到了倭王的王宮,倭王看都沒看,一邊啃著雞腿就把字簽了。反正他哪里都管不到,連“崽賣爺田”都談不上。至于送到幕府將軍足利義昭那里時,將軍當場便失聲大哭了起來,知道自己一旦簽字,便形同亡.國之君無疑。但轉念一想,又覺得自己好像想多了,就算宋軍不來,他不也是被信長給踢出了京都!現在還有什么可裝的,于是大筆一揮也簽下了名字,然后將筆一仍,就吩咐下人備車,直奔王宮找自己的國王蹭飯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