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他們的劍繳了,十幾歲的孺子帶什么劍?撞倒老人不扶,還笑!粗野無禮。”
“要不要把他們送去官寺?”
“算了,里諺云:‘縣官漫漫,冤死者半’,陽翟縣令要知是我送去的人,還不得把他們折磨死?幾個少年,訓誡一下就行了。”荀貞現在威震郡北,要是把這幾個少年送到陽翟縣寺,十有.,陽翟縣令會從重懲處。
“是。”小夏叫了幾個人,騎乘過去。
左右不過是幾個惡少年,荀貞沒興趣留下看,招呼許仲等人揚鞭策馬,先出城去。在城門洞里聽到了小夏的笑罵:“喲,還敢拔劍?小兒殺過人么?帶個劍就自以為是勇夫了?”
荀貞轉首回顧,見少年中有一人左手拿劍鞘,橫在胸前,右手把劍拔出了大半。
這少年是諸少年中年紀最小的一個,看起來才十二三,劍長臂短,倉促間無法把劍盡數拔出,饒是如此,沒有半點的畏懼之意,仰著臉,桀驁不馴地瞪騎在馬上的小夏等人。
隨同小夏一起過去的一個輕俠揮動馬鞭,纏住劍柄,輕巧一拉,把劍從少年手中拽出,舒臂探手,在半空中將劍柄抓住,左顧喝道:“三郎!刀。”他左側的輕俠拔環首刀出鞘,劈向這劍,如削土泥,不帶停滯地將之劈成了兩半。“嘡啷”一聲,被斬斷的劍頭掉落地上。
揮馬鞭的輕俠把剩下的半截劍隨手丟下,笑道:“這也算劍?”
那少年吃驚地張大了嘴,緊跟著,一臉艷羨地看“三郎”手里的那把環首刀。“三郎”把刀在手里舞了兩下,瀟灑地還入鞘中。
荀貞身邊的諸人大多也看到了此幕。一人笑道:“荀君,三郎求著要沈家的百煉刀時,你就不該給他,瞧他得意的!在一群孺子面前也這般顯擺,實在可笑。”眾人皆笑。
一個十四五的少年能有什么錢?那少年的劍本來就是個粗制濫造的劣等貨,對上百煉精鋼打造的寶刀,斷成十截也不奇怪。
荀貞笑了笑,繼續回望。那幾個少年被揮馬鞭的輕俠和“三郎”的寶刀震住了,沒再反抗,老老實實地交出了劍。看到這里,他放下了心,不再觀望,轉回頭,迎面陽光耀眼,已經出了門洞。小夏的聲音遠遠傳來,隱約聽到他在問:“小兒們都叫什么名字?家住何里?一一報來!”
出城兩三里,小夏幾人追了上來,把繳獲的劍奉給荀貞。
“你們拿著罷。”
荀貞提醒門下的這些輕俠:“俠者,挾也,以力助人是為俠,以力迫人非也俠。像那幾個少年,招搖過市,橫沖直撞,自以為勇敢,是俠客,實則無賴兒罷了。再又像第三氏,魚肉鄉里、橫行不法,更不是俠,是惡。我知汝等皆好任俠,都是好男兒、大丈夫,切記,要做真正的俠,不能像那幾個少年,更不能如第三氏那樣欺負百姓,行不法之事。若被我知道汝等中有誰人敢行此類事,別院十三條院規里的第二條,即是為彼等所設!”
西鄉別院十三條院規,又被輕俠們稱作“荀君十三令”。第二條是:“折辱庶人,以力欺良善,笞百。行不法事,院中人共擊之”。
諸人凜然應諾。
他們中有不少人,可以說大部分人在投到荀貞門下前都做過不法事,有的是為了報仇報怨,有的是為了錢,在投到荀貞門下后,有荀貞給他們撐腰,沒誰敢在欺辱他們,更沒人敢和他們結仇了,又衣食無憂,要錢給錢,要物給物,實也不需要再去做不法事了。
荀貞敲打過諸人后,隨口問小夏:“那幾個少年叫什么?在哪兒住?等咱們回來后,你拿著我的名剌去他們里中,造訪一下他們的里長,告訴他:如果他管不好他里下的住民,我不介意替他管。”
“是。……,那幾個少年都是一個里的人,沖我拔劍的小兒叫徐福,另外幾個孺子叫徐祿、徐傳、魯彥、魯豹、淳於恭。”
“淳於公?是故中常侍淳於登家的人么?”淳於氏也是陽翟的一個大族,族中在朝中有權名者,一個是淳於登,前年被時任司隸校尉的陽球殺了;一個是淳於瓊,現在的官職也不低。
“小人問了,他說不是。”
“我見那個叫徐福的小兒竟敢在你馬前拔劍,年紀雖小,膽子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