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知自家事,他現在簡直就是過街的老鼠,不僅官職各處永不敘用,更要忍受世情冷暖人心涼熱,一片凄風苦雨之中驟然得到蕭瑀這般照顧,焉能不泛起“士為知己者死”的感動
待到樂彥瑋千恩萬謝的離去,蕭瑀靜坐品茗,琢磨著如何應對接下來的朝局,想到那擦肩而過的左仆射職位,便不禁再次嘆氣,心中悔恨難當。
腳步聲響,長子蕭銳自外面走進來。
“父親,何事喚孩兒前來”蕭銳一身錦袍豐神如玉,坐到蕭瑀對面問道。
蕭瑀眉頭緊蹙,一時并未回話,而是凝神思慮,半晌才說道“為父有意與房家聯姻,吾兒意下如何”
蕭銳微微一愣,旋即釋然。
父親這一回算是將房玄齡父子得罪得死死的,雖然蘭陵蕭氏乃是天下第一等的門閥,可是萬一房家執意報復,硬碰硬之下誰都沒好處。
既然未能達成壓制房俊之結果,那么最好的辦法自然是主動彌補,想來房家父子亦是聰明人,蕭家主動和解,自然不會不答應。
五姓女乃是皇族都覬覦而不可得,算是便宜了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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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聞奏事”這種體制,到底還要不要
朝中爭議一片。
只是對于樂彥瑋最后收到的懲罰,卻大多認為其咎由自取,極少數人認為不妥
南北朝期間,封建監察制度有了一項重大的發展變化,即御史有權“風聞奏事”,又稱“聞風彈事”,“故御史為風霜之任,彈糾不法,百僚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
所謂風聞奏事,即“許風聞言事者,不問其言所從來,又不責言之必實。若他人言不實,即得誣告及上書詐不實之罪。諫官、御史則雖失實,亦不加罪,此是許風聞言事。”
簡而言之,“風聞奏事”即是有御史根據風聞訪知的情況彈劾大臣
當然,御史風聞奏事,也并不是不加核對。
有的時候僅是風聞,未述核實情況,可在彈劾之后由皇帝或者宰輔詢問被彈劾者,以甄別風聞奏事之真偽。亦有的是由御史臺自行核實后方才奏劾的,這就不是風聞奏事了,其程序相當于御史臺核實案情之后作為公訴人向大理寺提起訴訟
比如房俊此案,雖由風聞,但樂彥瑋上書時已“傳喚證人到臺辨問”核實,并且在遞交大理寺的公文當中說明,核實材料“與風聞雷同”,認準了房俊有罪。
樂彥瑋之舉措卻已經超出了“風聞奏事”之范圍,相當于“實名舉報”并且影響甚大,這等行為若是不予以嚴懲,官場規則如何維護
而關于“風聞奏事”是否存留的爭議,卻依然存在。
“風聞奏事”是御史的權利,隨便聽說了什么皆可奏明上司予以彈劾,無論對錯,毋須承擔責任,這是為了鼓勵御史“寧枉勿縱”,廣開言路,使得官場更加透明,百官難以欺上瞞下恣意妄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