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的燕窩“極貴”,通過對比《紅樓夢》39回和《金瓶梅》23回螃蟹宴可以得出,曹雪芹時期的白銀購買力只有蘭陵笑笑生所在萬歷年的一半,也就是說清朝的燕窩是明朝的兩倍。西門慶請的樂師李銘一個月5兩銀子,他不吃不喝半年可以買一斤燕窩,換成滿清就要存一整年才能買一斤。
巨大的市場需求和價格迫使滿清開辟新的進口渠道,承認暹羅納貢。與此同時走私變得異常猖獗,作為“信牌”的代替品,清政府頒布了“準海商領倭票”,信牌只作為買賣印記,不再負責稽查。
這就意味著清朝水師不會去管那些去日本的商船可以不用擔心幕府行駛“捕獲權”,在歐洲存在私掠船,他們可以“捕獲”沒有特許證的商船。
有了這個保證后,所有中國海船可以拿到準海商領倭票后去日本港口游弋,即便無法進入港口,也可以偽裝海難卸貨、取貨,甚至后來干脆沒有票的也去了,從事幕府禁止的拔荷。
在東北地區,清朝擔心海盜殘黨冒充客商,因此制定“土商”,也就是“當地”值得信賴的商人做保稅行,這種模式有點類似廣州十三行,卻又和十三行有點區別。
如果說廣州十三行主要關注的是“買賣公平”,而東北的商號關注的是“從屬關系”,頒布正德新例的新井臼石被德川家康稱為自己的“一體分身”,以中原王朝為核心的秩序中,日本等周邊國家被稱為“夷”,長期處于卑下的地位。然而女真人卻是游牧民族,由此德川幕府催生出了爭奪“中華”正統名分的意識,甚至有顛覆中式朝貢體制,實行日式朝貢體系的計劃,正德新例確實有“弘揚國威”的目的。
瀏河港是當時最大的貿易集散地,外商到達瀏河港后必須先到保稅行說明來歷,等保稅行確定這個外商沒問題,再向海關報告并代替他交稅,完成了這一切后外商才能進行買賣,他們要帶著保稅行開的票據,去找當地的牙行。
安史之亂的發動者安祿山和史思明都是牙郎出身,他們類似掮客,撮合別人買賣的。在東北有外商和內商之分,內商主要是江南來的,他們運來生絲、大豆等物資,東北醬油店多,可是米糧是禁止販賣的。
牙行要承擔內商身份保證人,他們要從布政司獲取許可證,對進行交易的商品進行監管,同時為外商辦理出口手續,以盡量避免內外商之間的糾紛,牙行根據經營的項目不同,收取1%到2%的手續費。外商沒有保稅行出具的證明,出了事牙行承擔全責,有了保稅行的證明,出了事四家保稅行承擔責任。
“土商”可以不是當地人,只要身份明確、與當地人關系密切、還有熟悉內地模式即可,比如舉人做雜貨店老板的同期就可以當,但他只做雜貨,保稅行需要本錢付關稅。
瀏河當地最有名的保稅行吳員外以前是個流民,明末為了躲避戰亂到了瀏河,成了當地富豪季氏的上門女婿,憑著岳丈留下的遺產,他開了保稅行。
雖然禁止江南直接運糧食到黃海,卻沒有規定從山東往遼東運大豆,也沒規定怎么運醬油。
而且隨著遼東開發,東北已經從糧食輸入,變為糧食輸出了。
從乾隆年開始,大豆榨油的作坊在東北越開越多,這些油不僅作為燈油,榨油后的豆渣也成了肥料,炒菜這種烹飪方式也隨著豆油產量增加逐漸普及了。
遲早有一天燕窩也會和王謝堂前燕一樣走入百姓家的,但滿清絕大多數人一輩子都沒吃過一口這種高級食材。道德經說,治大國如烹小鮮,莊子徐無鬼說“天下非有公是也,而各是其所是也”。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是非觀,別人的聽起來都有理,那么都要接受嗎?全部都要接受嗎?那你自己的是非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