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盤丁采買從未見過的新菜“青梅排骨”在桌上放了下來。
紅燒的豚肉同泡制過的青梅之上裹著濃稠的琥珀色醬汁,其上還撒著零零散散的白芝麻,在凈白瓷盤的襯托下,遠遠看去,色、香、味這三個字光這“色”一字就足夠挑起人的胃口了。
待到那盤“青梅排骨”被放下之后,一股有別于一般紅燒豚肉的味道頓時撲面而來,香味直往鼻子里竄。
看來這一盤菜不止“色”字出挑,連香味更是霸道。兩人所在的桌子臨近飯館門口,經過的行人自是極容易聞到他們一桌菜的香味的。這廂菜才放下,便有兩個經過的行人停下了腳步,探頭望了進來。
“這豚肉的味道怎做的這般香這是什么菜式”
不等丁采買開口,張采買便道“自個兒吃的,不賣的。”
聽到“不賣”時,經過的行人頓時大失所望,嘀咕了兩句“這般香的菜式怎么不賣”搖頭失望的走了。
才來得及從筷子筒里取了筷子出來的丁采買瞥了張采買一眼“老張,心眼怎的這般小因著方才的事報復我呢”
打開門來做生意,張采買這一句話同趕客有什么區別
張采買卻斜了他一眼,道“溫小娘子是要安排進公廚的,可不會留在你這小飯館給你做掌勺師傅。”
進了這路邊小飯館當掌勺師傅,做得好了,那是背后的東家,也就是丁采買賺錢,落到掌勺師傅手里的能有多少又不是溫小娘子自己的飯館
再者說了,于溫小娘子這等還不曾及笄的姑娘家而言,去有大周律法背書,不會被人暗中下絆子,于月錢上也不會有苛扣的公廚更穩妥些,也省的與那些市井的三教九流打交道了。
因著心悅趙司膳,張采買愛屋及烏,對溫明棠倒是真的當侄女看待的,自是不會叫她在丁采買這里吃虧。
看著張采買的護短,丁采買搖了搖頭,倒也沒有惱怒他這小飯館也不過是副業而已,自不會因著一兩道菜得罪張采買這個同行。
打消了借溫明棠這道菜攬客的想法,丁采買夾了一筷子豚肉入口。
只一入口,丁采買便有些后悔了“唔,好吃豚肉燉得極好我這一咬,肉便自骨頭上分離開來了。如此好分離,自是不柴,偏不止不柴卻又燉得不爛,真真恰到好處這味道甜口為主,酸口為輔,酸與甜的調和之上恰到好處,不過甜發膩,也不過酸生澀,酸甜得宜,直接將膩口的味道減的只剩三分,最絕的是細嚼起來還有股青梅的果香味如此,直接將剩下的三分膩味也除了個一干二凈唔好吃若是能留下來給我做掌勺師傅就好了”
食客分多種,有人是個悶頭干飯直接以行動為表率的,有人卻是如丁采買這等喜好邊吃邊說的。
聽得丁采買一張舌頭“做兩份工”一邊吃一邊鑒賞,那廂加了塊豚肉入口的張采買有些費解真真不知道丁采買那張舌頭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
品鑒了一番的丁采買“騰”地一下起身跑出了后頭廚房,不多時,便端著兩大碗米飯小跑了出來,同張采買一人一碗,就著面前這盤青梅排骨干起飯來。
真真是少有的夏日吃也不會膩的酸甜口的大肉菜了,下飯真是一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