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又輕便,又美觀,又干凈,又新奇,又容易翻閱的書,就算是賣普通法師的十倍,他也覺得值。但問題是,他沒有三千金幣,如果賣十倍他就買不起了。
就算跟普通法典一樣的價值,他也只賣得起一本,但他全部都想要啊啊啊啊!!!
“法典統一價,六十,鋼骨之王傳奇便宜點,十金幣。”琳娜說了一個讓菲米斯覺得不可思議的價格。
“什么?六十?鋼骨之王傳奇十金?你確定?”菲米斯把手伸進懷里,一副‘別騙我,騙我就成交’的表情。
“確定。”琳娜很肯定的點頭,這個價格她也是跟羅骱確認了好多次,雖然不理解,但羅骱是真的定了這個價的。
所有人都不理解羅骱的定價,畢竟不賣得比普通法典貴,那至少也應該和普通法典持平,否則多浪費這種神奇的紙和印刷術。就算定價三四百,也肯定會有人賣的,何必賤賣呢。
但羅骱推廣這東西是了為賺錢嗎?當然不是,是為了掌控宣傳陣地,法典賣這么貴,普及速度會非常慢。
何況定價是羊皮法典的五分之一,羅骱也賺大的,紙的材料只是一些不要錢的茅草,人力成本更幾乎是零,賣六十金幣就跟白撿一樣。
可是一箱羊皮法典,至少要宰六七十只羊,才能湊齊合適的羊皮,還要大量的人手來處理,抄寫,養護,賣三百金幣可能賺得還沒有羅骱多。
成本的優勢絕對是碾壓的,但是定價太高,優勢就被削弱了。
法典也就算了,鋼骨之王傳奇才是真正的宣傳利器,它的厚度和法典差不多,但價值卻只有六分之一。
不過也不奇怪,和工具書的定價能一樣嗎?屬于快消品,看完就扔,但法典卻是能一代一代的傳承下去,定價高了就沒人賣了。
半掌厚的,以雕版印刷的水平,最多也就印個二三十萬字。鋼骨之王波瀾壯闊的一生,就算不注水也能寫個三五百萬字,水一點搞個一千萬不是問題。
畢竟鋼骨之王經歷的都是歷史啊,這里水點風土人情,那里水點人文生態,再穿插點歷史人物的八卦。
比如奧義者焚風與他兩個小姨子不得不說的故事,矮人帝國皇后與大鍛造師銅錘不得不說的故事之類的,肯定能引來一堆史學家文學家來研究。到時說不準還能發展出什么‘鋼學’之類的。
二三十萬字一集,每月一集,能連載個一兩年。到時再開寫大賢者傳奇,矮人帝國艷情史,魅魔女皇**的一生,全大陸人民的目光就會被牢牢的拽在手里,無論說什么都會有一堆人信。
這種情況下,敵人連宣傳戰都沒法打,除非他們能把幾十萬字的羊皮書賣到比十金幣還便宜。不過就算這樣,估計也不會有人買羊皮書了,誰看還得扛著一堆兩個人才能扛得起的羊皮啊。
這個時候,他們就必須選擇鋼骨領生產的‘紙’了,否則他們所出版的東西都將失去競爭力。
想買紙?可以,告訴我印的是什么,讓我審核完你就可以賣你紙了。
等買了紙,又會發現同樣是紙,他們手抄出來的遠比鋼骨領印出來的成本高,想競爭?可以啊,委托鋼骨領代為印刷就行了。
這一套組合拳下去,以后別想在書上找到一句中傷鋼骨領的話,而習慣了看紙質書的讀者,會徹底拋棄羊皮書,到時那些印在羊皮書上的謠言,就再也不會有人去看了。
其他人想不到這么長遠,所以覺得定價低了,羅骱懶得解釋,命令大家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