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典型美國西部風格的酒吧,木質的地板與墻、昏暗的的燈光、躁動的音樂以及水煙味兒、酒味混雜著不知名香水的味道。這樣的地方,的確是一個很適合釋放荷爾蒙的地方。
我承認我是個比較保守的人,由于家庭教育的緣故,我更喜歡待在書房里看書,而不是來這樣的地方。我相信自己也可以做到不動如山的。
我看了看身旁隨著音樂扭動著的男女,摸了摸沒刮干凈的胡茬,玩味地朝他笑了笑:“你們現在這些年輕人都那么會玩的嗎?”
紫毛很明顯就是沒有聽清楚我在說些什么,我只看到他敷衍地向我點了點頭,并沒有說話,在昏暗燈光下,他真的好像一條狗啊,紫金藏獒王。
我這個人一向都是很喜歡小動物的,藏獒王我也喜歡,所以便只能遂了他的好意,與他一同步入了這一片紙醉金迷之中。
“好一片妖風繚繞之處,今天貧道就要替天行道!”我心里默念清凈經,隨時準備與妖怪們進行一場愉快的生死搏斗。
酒吧的所處的這個地帶,大學密度很高,所以酒吧里一半以上都是一些留學生。在異國他鄉,這兒就是他們的家。在找到卡座前,我還看見一個黑人摟著喝的醉醺醺的女孩出門呢。
以我的性格,平時擱這兒我是會當場寫詩或者是來篇《論中西方文化差異》的,可是今兒我是真的沒這個心情,處在魔窟里,保命要緊。
紫毛倒是很是熟絡,他應該就是這兒的superdangking了,剛坐下來兩分鐘以內,我統計了一下,總共有兩位小姐姐過來搭訕,還有三位正在隱晦地望向這邊,我固執地認為,應該有兩個是在看我的。
我顯得不是很耐煩,香煙又燒到頭了,酒還沒來。我很喜歡喝酒,甚至于我今晚來這個地方的目的就是喝酒。酒和香煙一樣,都是男人的好朋友。有人喜歡浪漫的香檳,有人喜歡如女人般優雅的紅酒,有人喜歡熱情似火的伏特加,我惟獨喜歡二鍋頭,還得是紅星的,沒有為什么,因為便宜。
生活總不能讓人如意,酒也一樣,但是我們總能找到一些替代品,沒有了二鍋頭我還有伏特加。
倒了一杯伏特加,一口悶下去,只有斯拉夫人才能明白我的感覺。如果喝完這瓶伏特加,再給我一把**沙,同志我可以從西伯利亞打到柏林城下。
但是想到這是一個極度工業化國家的產物,我便感覺到自己的信仰被玷污了。我討厭工業化,我討厭一切工業大機器,我討厭像機器一樣的人,討厭所有鋼鐵鑄造的東西,看到這些東西,我仿佛看到英國底層的紡織女工,看到鋼鐵下流淌的滾滾血肉。
可我還是喝了,因為他可以麻痹所有像我這樣的人。
我站起身來,張開雙手,比起ROCK的手勢,搖頭晃腦之間,我感覺到了快感,這并不是什么好東西。老子說:夫人神好清,而心擾之;人心好靜,而欲牽之。毫無疑問,我被**支配了,可我控制不了,我討厭這樣的自己。
酒也喝了些,臉蛋紅撲撲的,過了一會兒,紫毛便帶我走向了最前面的空地。他看起來很喜歡這兒,可是在我看來,這里是今晚所有罪惡的源泉。
雪白的、黝黑的,一具具**不停地扭動著,這里是城市的傷口,他們就像傷口上的蛆蟲。食腐,把所有的的污穢都吞進肚里,把他們的光鮮亮麗都展現在白天。
我的思想使我很排斥這樣的地方以及這樣的行為,可是音樂總讓我的身體控制不住地動了起來,學著周圍的人,賣力地用頭在空氣中畫著糞字,世界上第一個廣場舞大媽我想也可能是這樣子誕生的吧,動感音樂總能激起人身體里的荷爾蒙。
也許人類都害怕孤獨吧,當你一個人放著這樣的音樂你是蹦不起來的,所以人們都不愿一個人蹦迪,因為這兒樣做的人并不會被人稱作孤獨的舞者,更多的是被稱為尬舞。
其實我也并非是不受女生歡迎,我睿智、成熟、理性、幽默、長得還不算太丑,可我還是不開心,因為一個來自印度小姐姐直接掛在我身上了,她看起來就像一只發胖的魷魚,如果魷魚會說話的話。
我很害怕和女生進行如此親密的動作,尤其是長得像魷魚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