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執行中,出現了許許多多的問題。
朝廷從大明腹地收銀兩,產生了另外一個可怕的制度性腐敗火耗。
朝廷要的是金花銀,雜質較少,民間能征到的大多數為雜色銀,雜質較多。百姓們用雜色銀交稅,就要多交一部分的火耗稅,火耗全看地方稅吏,本該每兩一分到兩分1到2,能達到每兩一錢到兩錢甚至更多。10到20。
而朝廷把軍餉發給邊方,這金花銀從朝廷送到邊方,就變成了雜色銀,雜色銀也就罷了,能到軍士手中也還好,但往往因為無法監察,導致軍士別說足餉了,哪怕就是半餉,也是難如登天。
戚繼光統領三鎮之地,能保證的也只有跟著他來到北方的浙兵能領到足餉,至于本來的衛所軍士,戚繼光能讓他們領到半餉,已經是戚繼光的刀子鋒利。
商人從腹地運糧到邊方,損耗極大,但是這差價卻彌補不了沿路的損耗,商人就懶得運糧了。
商人也不會把銀子帶回腹地,而是就近購買邊方貨物,運回腹地,賺取差價。
這就導致邊方的銀子越來越多,糧食價格飛漲,銀賤谷貴;
而腹地,因為財富的高度集中,白銀集中在少數人的手里,百姓要交納稅賦,就要用糧食換銀子,這就造成了銀貴谷賤。
這個納銀開中法的內循環設計,看似是邏輯自洽,是成功的,但是在執行過程中,是極其失敗。
大明本來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利用內循環解決邊方糧草問題的方案,那就是納鹽開中法,也就是鹽引。
商人必須把鹽引從邊方,帶回大明的江南地區,才能獲得食鹽,才能獲利。
商人要獲得鹽引,就必須運糧到邊方,或者在邊方商屯,商屯就是商人雇傭苦作勞力在邊方屯耕,就地入倉換取鹽引。
而大明邊方,給軍卒實物當做軍餉,米粱鹽油襖等,也會有侵占,但是難度可比侵吞銀子要麻煩許多。
這套納鹽開中法被徹底破壞,是在明孝宗弘治年間,葉淇為戶部尚書,改舊制為商人以銀代米,將白銀交納于運司,白銀解至太倉,就能換取到鹽引,這商屯鹽引法,一下子就被破壞的一干二凈。
太倉的銀子是多了,可是邊方不寧。
鹽引法已經被徹底敗壞,而現在,王國光只是想讓大明軍士能吃得上飯,還不是吃飽飯,所以開了一輪歷史倒車,軍餉不給銀,給實物。
這也不是王國光首倡,在海瑞的治安疏里就有一句復屯鹽本色以裕邊儲,開歷史倒車,邊方應該復屯耕鹽引之法,多多積蓄糧食,以充裕邊關。
“我提醒諸位,軍卒吃不上飯,是要嘩變嘯營的。”張居正聽完了王國光的陳述,開口為王國光站臺。
一旦不再折銀,改為了之前的實物糧餉,就會造成邊方必須要屯耕,朝廷沒有那么多的糧食,就要靠地方邊鎮屯耕。
“此事從長再議比較妥當,這折銀從弘治年間到了今日,若是輕動,與國不寧。”王崇古眉頭緊皺。
王國光的廷議一旦通過,意味著朝廷在邊方的監察權,會從閱視長城鼎建延伸到糧餉督核,這是監察權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