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元年,朱元璋在南京午門設立了登聞鼓,士農工商或者官吏,有大冤及機密重情就可以敲鼓,而且專門安排有值班的御史。只要敲,就必定立即受理上報皇帝,所謂“擊即引奏”。
而一旦皇帝對此有批示,錦衣衛的軍官就會拿著駕帖將當事人護送到司法部門處理,有敢拖延阻擋的,不管官達幾品,只有一個字,“罪”!
不過,敲響登聞鼓是要驚動皇帝的,如果案情太輕,或者是舉報有假,舉報人很有可能陪死。
即使不死,敢敲響登聞鼓,就注定會得罪一大批官員,最后也沒有好日子過。
在朱棣當政這十二年,登聞鼓被敲響的次數不到十次。每一次被敲響,都會讓整個應天府沸騰起來。
其次,漢人一直是束發右衽,左衽只有蠻夷才會采用。在漢人中,只有一種情況才會穿左衽,那就是給死人穿壽衣。
這個汪漣披發左衽,那就是抱著決死的目的了,如此決絕,還是一個秀才,這個案子就更引人注意了。
再然后,這個案子還涉及到了桃色,不管是古代,還是現代,凡是桃色新聞,都比其他案件更吸引人的注意。
所以,當這三個因素集中在一個案子上的時候,這個案子想要不轟動,幾乎是不可能的。
都察院的御史不敢馬虎,當天下午,這件案子就被送進了皇宮,而朱棣也御筆一批,嚴令徹查。
京城漢王府內,當天晚上就接到了圣旨,嚴令朱高煦不可出門,靜候案子的審判結果。
在封建時代,身為一個皇子,擁有的特權是無與倫比的。哪怕他犯了再大的罪,也只有皇帝能處置他,律法對他是沒有用的。
“哐……當……”一個官窯的彩花瓷瓶,被扔到了跪在地上的人頭上,又跌落在木地板上,才終于破碎。
身材高大的朱高煦喘著粗氣,像一只猛虎一般,瞪著跪在地上的中年人。“你不是說都已經處理好了嗎?為什么這個汪漣現在卻又敢去敲登聞鼓?如此小事的都處理不好,我要你何用?”
跪在地上的中年人頭雖然沒有破,卻很快腫起了一個紫色的大包。
他卻顧不上這個大包,不停地叩頭叫道:“殿下息怒,此事另有蹊蹺,望殿下明鑒。”
“有何蹊蹺?”
中年男人抬頭看了朱高煦一眼,快速說道:“想那汪漣,本就是個破落戶,是他主動攀上殿下,想要尋一個好出身。雖然他的妻子是殿下主動索求,但是當初他也是同意的,豈有前腳同意,后腳就反悔的道理?何況那汪漣本就貪生怕死,怎會為了一個女人,就搭上自己的性命,所以這件事必有蹊蹺。”
朱高煦問道:“讓你拿給他的銀子,送到他手里了沒有?”
這個中年人心中一苦,朱高煦是讓他給汪漣送一百兩銀子去,但是這銀子被他隱沒了。但是這個時候,他如何敢承認,這些年,他親眼見到朱高煦處死的下屬不計其數。他弱勢說銀子沒有送到,恐怕下一刻就要人頭落地。
“殿下明鑒,他可是收了你的銀子啊!”
(昨天爆發,今天有點廢,我積極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