頓了頓,林華自嘲道:“為討口飯吃,入了緬族。”
緬甸實行身份證等級制度,最高一級的身份證為粉色卡,擁有完整的公民權益,即選舉權、購房權和辦理護照權,緬族人一出生就是這個等級。
往下還有五個等級,皆是根據民族的不同而劃分,權益依次遞減,有點元朝時期“民分四等”的政策,也就是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漢人,四等南人。
華族普遍分布在第二到第四等級之間,經濟方面占據絕對優勢,可核心權力范疇以內,基本連一根毛都沒有。
“林局長謙虛了,能在這里入得了緬族,那一定是有過人之處的。”在緬甸待久了的王艷自然清楚這里邊的道道,要說這佩服之意也確實如她話里所說。
“林局長,接下來的路還得托你照顧。”陳書伸出右手和對方握了握,手腕勁而不發,是個干實事的人。
三人進入酒店大堂找了個地方坐下,開始商談前往達拉林的事項。
按照林華的建議,他們乘坐由總領事館提供的車輛前往達拉林區域,第一站為該區域的司法委,在司法委處得到對方的允許后,方能前往電詐園區。
林華拿出來一張照片,上面是自治區出具的通知,還是紅頭文件,全中文的,有點模仿國內公文的感覺。
抬頭是《某某事務執行委員會文件》,第二行是公文編號,第三行則是文件標題:關于打擊和整治電信詐騙犯罪的通知。
四點內容,簡單概括一下。
一、嚴厲打擊電信詐騙犯罪。
二、特別是針對華國公民的犯罪,要進行全面整治和清理。
三、對鄰國政府請求協助抓捕和解救的人員,司法部門要配合。
四、各機關單位和公職人員一律不得包庇和參與電詐犯罪。
“陳指揮長,這是自治區剛下發的文件,我覺得應該是針對我們提出來的聯合執法行動的應對。就目前來看,那邊還是會配合我們工作的。”林華緩緩說道,停頓了會兒,見沒人質疑便接著說道,“不過在臨行之前,我想知道我們這次行動的任務目標是什么”
任務目標
說實話,陳書自己也不知道目標是什么,他只是覺得自己要盡快趕往達拉林區域將困在園區里的小趙救出來。
可就像這位副局長說的那樣,他們此行的任務是什么
是凌副長新聞發布上的聯合行動
是東海省廳過來的小王所帶來的四警案
還是云省專案組馬榮成所辦理的電詐系列案件
還是當初那為了拿到通行證,而讓陳川請托人情辦下的案件
可笑的是,掛著東海省專案組副組長頭銜的陳書,連自己手頭的案件都不知道,不知道被害人是誰,不知道涉案金額是多少,不知道犯罪嫌疑人在哪里。
什么都不知道。
這一刻,陳書覺得自己很自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