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要吃掉這個玉米?”狄仁杰驚訝,按李逍說的,這可是全天下唯一的一根玉米了,而如果真如李逍說的這么神奇,那這玉米可是國寶啊,怎么能吃掉呢。
“不吃掉留著也是沒用,反正還沒熟,是作不了種子的,總不能讓他老掉,老掉就不好吃了,還是吃新鮮的好吃,我跟你說,新鮮玉米做菜可是很不錯的,能夠做出好多道菜來。”
狄仁杰覺得李逍也太隨便了一些,就算不能做種子,這樣重要的東西也不能隨便就吃掉啊。
用來仔細研究研究也好啊。
“聽兄臺口音,似乎是河東并州人?現居長安嗎?是游學呢,還是為官?”
“做個刀筆小吏爾。”狄仁杰道。
李逍挺懷念玉米的味道,提著玉米就要往廚房走。
這下狄仁杰不淡定了,真要被李逍吃掉了,那剛才李逍所說的豈不是就死無對證了。
哪怕李逍說的事情有萬分之一是真的,那也是不得了的事情啊。
“李兄,這玉米送給在下可好?”
李逍瞧了瞧狄仁杰,“送禮也沒送這個的道理啊,何況我這玉米還已經摳掉了幾粒呢,不好看。”
“買,我買。多少錢,你開個價。”狄仁杰不管不顧了。
“我說了,這東西還沒成熟,你買了也種不了種子。”
“三郎就算成人之美,我拿回去好好研究研究,想知道下這種神奇之物。”
“你要真想買呢,倒也不是不行,但這樣的你買回去也研究不出啥來。不如等過些天,我再送你一點成熟的種子,到時你就可以拿回去直接種了。一百天后,你就知道我說的是真是假了。”
“你不是說僅此一個嗎?”
“現在是僅此一個啊,但以后還會有的。”李逍笑笑,“走吧,來者是客,既然來了,那就是我李逍的朋友,我肯定得好好招待的。今天,咱們就吃這玉米,你也算是有口福了。”
狄仁杰被李逍弄的有點疑神疑鬼,搞不清他究竟是在開玩笑呢,還是在說真話。
但是他仔細想來想去,這玉米的模樣和名字,他確實是從未聽過的。
李逍的手藝還是非常不錯的。
就那么一個玉米,他還真給弄出來了四五個菜。
一個松仁玉米,一個蝦仁玉米,又來了個玉米胡蘿卜燉排骨,最后還蒸了小半截。
因為就那么一個玉米,所以每個菜里的玉米份量不多。
但做好后端上來,卻份外的好看。
鄉下人也沒有豪門大戶那么多規矩,李逍直接在廳里擺了一桌,妻子婉娘和妹妹李貞也一樣上桌吃飯,趙先生、楊夫子兩個也被叫來一起吃。
他們對于今天的菜式也很意外,這一粒粒金黃的是啥啊?
“這是玉米,一道海外傳回的新作物,成熟了可做主糧,鮮嫩時可做菜,今天弄了一個新鮮的,做了幾道菜,大家嘗嘗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