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杰做在那里,看著這一道道玉米做成的菜,心里有點復雜,最后還是伸出了筷子。
先夾了一筷子松仁玉米,他沒夾松仁,特意夾的玉米粒。
輕輕的咀嚼,能夠感覺到玉米粒確實非常的新鮮水嫩,還帶著一股甜味,很美味。
出人意料的好吃。
而這玉米與松仁的搭配,也似乎并不是隨意亂搭,玉米的鮮甜,配下松仁的香脆,出人意料的合搭,組合出一種極佳的味覺。
婉娘她們并不知道這玉米是一種相當寶貴的新作物,還以為只是如黃瓜、茄子一樣從西域傳來的普通作物而已。
伸筷子夾起來也很輕松,吃起來很愉快。
一個個吃了都大聲說好。
“這玉米味道很好啊,鮮甜可口,以后咱們家要多種一點。”
‘嗯,嫂子,我覺得這玉米燉排骨特別好吃,尤其是這加了玉米后的湯,味道更鮮美了呢,不再油膩了。”
趙大夫也驚嘆著道,“這玉米直接蒸熟,什么也沒添加,可味道一樣的清甜呢。吃起來還糯糯的,好吃。”
狄仁杰覺得自己越來越相信李逍關于玉米的話了,但是他又奇怪,為何李逍的家人們,也一樣是第一次聽說玉米的事情呢。
而且李逍說過段時間會有玉米種子,那他的玉米種子又是哪來的?
極大的可能,李逍手里肯定有玉米樹,也許是他之前從胡商那里得到的種子,然后自己栽培,這個玉米只是摘的第一個。
這究竟只是一種菜,還是真的能當糧食呢?
當他也吃了一小塊蒸玉米后,狄仁杰心里已經相信玉米確實是能當主食的。蒸的玉米比起炒的或燉的,明顯要糯一些,也更粉一些。如果這玉米長的更熟一些,按李逍所說的曬干后,再碾磨后,就能磨成玉米粉,到時就跟糜子粉、面粉或米粉一樣,能夠做成各種食物,也易保存。
一種主食,需要幾個關鍵的條件,一是得易生長,還得可能大面積種植。再一個就是得有產量,然后能長期保存,當然最重要的是能吃,有營養。
而現在看來,這玉米似乎已經都具備了這些條件。
他心頭火熱起來。
產量高、還耐旱,南北適宜,易儲存,口感好,有營養,這樣的新作物,簡直就是上天的恩賜啊。
可惜了這個玉米啊,狄仁杰每吃一口,就覺得自己在吃金嚼玉。
一顆玉米粒若是播種下去,那就能長成一棵苗啊,能結出更多的玉米棒,收獲更多的玉米粒啊。
“哥,這玉米現在種還來的及不?”李貞問。
現在已經是三月中了,玉米這個時種有點晚。但要種也行,一般情況下,玉米可以春種也可以夏種,所謂春種夏收,夏種秋收。種玉米基本上是種一季,但可以早種或晚種。
“來的及,不過現在種子還沒好,還要再過些天。”
“那等有了種子多種點。”李貞道,她念念想著玉米做的菜好吃。
狄仁杰忍不住道,“三郎,如此寶物,當獻先朝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