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的貨物出海,或者夸克窮把南洋的大米運過來,在當前環境下并不困難。所謂禁海問題完全可以用“潛規則”解決。
后世常常把明清合起來稱這段時期為明清時期,是因為這兩個朝代相同點很多。有人就理解為明朝的海禁跟清朝的閉關鎖國是一樣的。
其實,兩者有相似,也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明朝的海禁和清朝的閉關鎖國,都是以防范敵對勢力、鞏固統治為主。
明朝初年,百廢待興,國內形勢不穩定。對于開國皇帝朱元璋來說,強化集權是他的第一要務。
朱元璋實行海禁,短期目的有防范張士誠、方國珍余部來自海上的侵襲,以及倭寇、海盜對沿海的騷擾。
換言之,就是犧牲社會活力換取秩序穩固。這也是整個明代的海禁正策在正治上最基本的出發點。
老朱長期目的則是想跟元朝學習,由朝廷壟斷一切海貿利潤。
明洪武四年十二月,“禁瀕海民不得私出海”
十四年十月,“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
二十三年十月,“詔戶部嚴交通外番之禁”
三十年十月,“申禁人民不得擅出海與外國互市”。
大明禁止的只是私人海外貿易,官方控制的朝貢貿易不受限制。
朝貢只是好聽的說法,顯得萬國對我天朝恭順,其實就是國與國之間貿易。
大明朝廷試圖以此壟斷獲取海外商品的渠道。初期還管的嚴,后面慢慢就松弛了。
比如1485年,日笨進貢刀3610把,而使團另外所帶用于販賣的刀,則有多把,幾乎是貢物的10倍。
大明對于朝貢國使者私下攜帶的物品,在處理方式上有沒收入官、官買給價以及準予私下交易的分別。
人家傻了么會要你的寶鈔廢紙,自然都去私下交易了。
再者,大明早期對來華朝貢貨物免征稅,那就有空子可鉆了。
許多外國商船都聲稱自己是奉使的貢船,比如葡萄呀、荷藍都冒充過南洋和流求等國的使者。甚至大明本土海商從國外販貨回來,也冒稱外國貢船。
到底是不是真的貢船,那還不是經辦官員說的算
朱元璋對來貢國實施懷柔撫綏正策,所謂“西洋諸國素稱遠蕃,涉海而來,難計歲月。其朝貢無論疏數,厚往薄來可也”。
“厚往薄來”,看上去又是一種“寧與友邦,不予家奴”。其實早期大明在朝貢貿易中是賺錢的,賺的還不少,只是后來因為各種原因才變成了賠本買賣,當了冤大頭。
眾所周知,海貿能賺大錢。
朝廷雖有嚴刑酷法,沿海民眾為求生存,自然不乏鋌而走險從事對外貿易的大商小販。
比如,福建海商每年聚集“大舶數百艘,乘風掛帆,蔽大洋而下”廣東民眾也是“多挾峨舸入海與夷市”。
在沿海地區,大明官員往往接受海商賄賂,默許他們的出海行為。
后來朝廷一看這也管不住了,便因勢利導,放寬海禁,順便正好收收稅補貼家用。
于是當時幾大市舶司便不再禁止外商來華,國內海商也趁機渾水摸魚。